置顶嘟文

1998年的日剧里,女主角有了未婚夫(非男主角),还是可以对喜欢她的男主角说:“再努力一些吧,我不是属于谁的哦。”

【请勿转出毛象,谢谢】

推荐有机会来台湾的朋友都去看看中正纪念堂的常设展览《自由的灵魂 vs. 独裁者》。
我本来对于中正纪念堂这个为纪念独裁者而建的宏伟建筑没有任何兴趣,但查展览信息的时候发现原来那个巨大建筑的地下是个很大的展览场地,其两个常设展览的主题一个是介绍作为国家元首的蒋介石的生平,一个是批判作为独裁者的蒋介石对言论自由的压制。
展览解说里提到台湾民主化之后,大家很头疼该怎么处理中正纪念堂这个独裁戒严背景下建成的作为威权象征的建筑,不知道哪个聪明人想出来可以改成展览场地骂蒋介石 :awesome: ,于是就有了这个常设展览。这个举动相当于在毛主席纪念堂办展览批判大跃进反右和文革。这么一对比,想想是不是都觉得好刺激。

这个展览从国民政府迁台之前的二二八开始讲起,讲到戡乱和戒严,再到设立党禁报禁、雷震被捕、彭明敏逃亡、野百合运动、陈菊吕秀莲被捕、郑南榕自焚、台湾解严、开放党禁报禁、总统直选、李登辉卸任完成第一次政党轮替,最后讲到这几年的假新闻对于选举的影响。内容很丰富,很值得一看。看的时候就感觉虽然隔着一个海峡,但那一套真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8091: 引蛇出洞、欲加之罪、个人崇拜感觉都不知道是谁在抄谁的作业。感觉毛跟蒋互相爱得深沉…

#icebearsdestinations

第一次看女性主义悬疑(也是第一次在晋江上看无cp)。
全文不长(16万字),女作者下的女性群像都很棒,而且还全文免费!

我直接把文案贴上来,大家有兴趣地可以去支持作者。

—————————
我们班主任失踪了,警察来学校询问了好几次了。
我很担心,因为我们班主任对我很好。

我回家跟我妈说了这件事,我妈笑了一下,说吉人自有天相。
我想,班主任那么好的人,肯定会没事的。

第二天,我发现我们班主任在我家地下室里,五花大绑,身上都是被虐待过的痕迹。

我还没来得及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我妈回来了。

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

墨香铜臭小说《天官赐福》的俄语译者在小红书有账号。她谈及墨香作品在俄罗斯出版情况时,有人提到墨香铜臭坐过牢吧?
译者回:陀斯陀耶夫斯基也坐过牢,然后呢?

起立!鼓掌!

显示全部对话

网格员不是公务员,没有行政权,任何要求收集私人信息的要求全当骗子处理。如果对方纠缠不清就让他不断不断自证,自证了也别理,没有行政机关的签字授权其他都没用,只要条子不出面,条子也懒得管这些鸡毛蒜皮。普通人只需用自己办事的十分之一的难度去要求对方就能让其步步维艰,把“枫桥”变成新的“雄安”,让你“再别枫桥”。宫廷斗争的王者又怎样,一个空想纨绔子弟还想玩转江湖?

吐槽垃圾设计 

现在的UXUI真的都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做...优衣库的官网怎么是这个吊样啊 :ablobrage:

- 用图1举例子,这个是landing page,假设我现在要去男装区找一条牛仔裤,应该点什么呢?

- 用过Ribbon菜单的我们第一反应,一定是点上面那个Men对吧?我们的预期是点击Men - Bottom - Jeans对吧?

- 哈哈哈但是这时候优衣库站出来说go fuck yourself. 你点击Men只会跳到和图1Women一样的的全屏广告!!!!

- 猜猜应该按哪里?其实是得按图1正中间下面的搜索按钮!!在图一的界面按下这个搜索按钮以后,才出现了女装的目录。

- 但是这时优衣库说you know what fuck you again. 顶部那个Men的按钮变得有效了!按完搜索按钮之后再按Men终于出现了男装的目录!!!!所以这些全屏大图其实是以前官网主页的一个主页!

- 更绝的来了,估计是这个用搜索按钮的新主页转化率太低了,优衣库第三次来草我了,它做了一个弹窗!它把这个主页截了个图,告诉我这是New Look!你要从这里进入主页 and also fuck you。现在主页里有三对长得一摸一样的按钮,而我离要去的目录隔了三层。我真是笑死,这是怎样一种设计屎山,屎山triple巨无霸!

这期没听完,感觉就是袁莉在搞tragedy porn,让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小孩讲述自己痛苦的细节,(“你怎么自残?怎么自杀?),毫无新闻伦理,也没有讨论清楚更细致的问题,是找不到对你国和社会有更全面更结构性认识的专业人士来讲述吗?需要这样abuse一个还可以称为青少年的个体吗?而且从袁莉的采访里也根本听不出她在乎这个群体,或者就是这个采访对象。她只能向上采访,一旦采访比她社会阶层更低的人,就很想一般老中人在凝视ra人的痛苦,一种隐秘的享受。

存档知乎回答:为什么很多人一坐上审讯桌态度就不一样了? 

作者:糯米-刑事律师
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1096153/answer/302639196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 温馨提示:本文目的不在于教各位如何逃避衙门机关打击,而是避免被衙门违规诱供、逼供,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刑事处罚。(适合人群:没有故意犯罪想法,被迫牵扯进刑案中)

前言:一次冤案远比错放一个罪犯更不公平,主观先定罪,然后再想办法取得自己想要的口供是比较常见的办案方式。所以本文旨在避免因错误口供导致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加重刑事责任,重点是你没有犯罪,如果你确实知道是犯罪还干,那就不用看了,去自首吧。

中国公安大学刑诉法教授周欣在一次采访中说“
中国60%至70%的刑事案件中证据都有问题。”这个到底有没有这么夸张呢,没有具体去调查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实践中有不少的案件只靠口供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定罪量刑了(甚至在即没有认罪也没有客观证据证实的情况下依然给定罪了,让人匪夷所思),并且即使在律师提出后,法院依然不会采纳。完全违背了刑诉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即孤证不能定案原则。

我国的无罪判决的概率极低,大概是万分之四,一方面无罪辩护确实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无罪判决引起的连锁反应极多,比如给公检造成不专业的负面影响、责任倒查机制、国家赔偿等等。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正题。

(这篇文章每次发出来都是非常多的收藏,但是后续又会被不可名状的力量下架,所以我会选择一次发很多篇能逃过一篇是一篇)收藏啊,收藏啊,收藏啊,哪天如果主页没有了,你懂的。半个月不到收藏快过万了,感觉离和谐不远了,要不你们还是点个关注吧,持续更新。

## 一、提讯套路

1.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

如果你是一个外地打工仔,大学后老老实实上班,正在公司劈里啪啦的打字,突然就冲进来一帮警察蜀黍把你抓了或者你已经在上个公司离职了N年了正陪女友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你前公司涉嫌犯罪让你去派出所接受调查,不要惊慌、不要惊讶,也不用反诈APP去检测是不是诈骗,因为你前公司很可能涉及诈骗。公司犯罪包括但不限于
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等等。

这时你会发现,提讯的你警察蜀黍很可能操着一口流利的方言跟你问好,
雷猴哇吃了吗您内你是啷个回事也阿拉上海银。

不要觉得亲切,他只是想降低的你的防备获得自己想要的口供,举个例子:诈骗罪核心要求是有犯罪故意,如果你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一出校门直奔诈骗窝是完全有可能的。有的诈骗公司会把自己包装成科技公司或者其他类似的公司在招聘软件上发布招聘信息,很多大学生不明所以就中招了。但其实人家根本就没有想去诈骗的故意,而诈骗罪的前提就是故意,莫名其妙给人家笔录里记录是故意去诈骗的。


你的行为无疑是参与了诈骗,提供了帮助,但主观目的是否具有诈骗的故意呢?在笔者遇到的部分案件中当事人是不知道是诈骗的,但是他们的笔录中又清晰的写了知道这是诈骗的,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是这样的,警察蜀黍先是跟她套近乎说自己跟她是老乡,让她放心,自己老老实实交代就行了,但是当她自己说不知道是诈骗时,老乡就说“
你估计是不是诈骗嘛,你觉得可能是诈骗对不对嘛?”你可能就傻傻的就说了:“我感觉这样不对,但是我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你亲爱的老乡记录的是“我知道这是诈骗,这样做不对”

2.事情不大,你认嘛,你认了过几天我就放你出去了。哎呀,你这个案子很轻的最多判几个月。

这是常见的一种话术了,毕竟也不是每个派出所刚好都有老乡。办过很多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说的跟警察移送的笔录很多地方都对不上,甚至与事实不符,一问当事人你当时为什么要这么供述?往往得到的答案是“
当时我进来的时候,很紧张,警察给说事情不大,让我认了就放我出去,我就认了”,笔者:“然后你就被关到现在”

警察蜀黍:“
哎呀,你这个案子很轻的最多判几个月”笔者记得没错的跟我说这话的人,判了三年两月好像,嗯确实是几个月,零头是。所以我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如实供述,不要听警察的,包揽不属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这样不会让你在警察那里得到好感,只会让你遭受不白之冤。

3.记非所答

理论上,警察的提讯笔录应当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所说不能自己人为去修饰,甚至去扭曲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这种也是非常常见的,就是完全跟犯罪嫌疑人说的相反,人家说的是“我愿意认罪认罚,但是金额我觉得没有那么多”,记录的是“某某不愿意认罪”好家伙,感情你说多少就是多少是吧?人家觉得有问题直接记别人不认罪。

实际上:

中国现有的刑事司法制度下,公安、检察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收集、裁剪证据,其权力几乎不受制约

比如一起诈骗案中

警察问:你采取的这种方式的目的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话原意是:”
我采取这样的方式是看好二手房的投资价值,购买房屋不仅是为了买房,也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银行的贷款资金

警察记录的是:“
我采取这样的方式是,购买房屋不是为了买房,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银行的贷款资金

这个不用我说各位也能看出其中的道道了吧?

笔者也曾在开庭多次中提出,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所说内容与侦查机关记录内容相差甚远,但可能是笔者声音不够洪亮,法庭没有听清,完全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对于答非所记这个问题,只有自己在签署笔录的时候认真核对,把不是自己说的话划掉。

4.以认罪认罚误导

在某些案件中警察会以为认罪认罚来诱导你,如果你不认,你就不符合认罪认罚的条件,后面就不能给你从轻量刑。不要担心,认罪认罚制度贯穿于刑事案件的始终,你就是开庭的时候再认罪认罚都可以。

我碰到好几个当事人确实是犯罪了,没事咱们认,知错就改,我再三嘱咐一定要认罪认罚,当事人也愿意立即配合争取从轻处罚,结果跟官老爷沟通的时候,人家说你的当事人不认罪。我一脸懵逼,连夜跑去问当事人,当事人说我说了我认罪认罚,我就问了一下如我的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我感觉没有这么多。我觉得我是帮助行为,不能认定为主犯。然后官老爷就说我不认罪,我后面再怎么解释,他都不听。好家伙认罪认罚制度算是被你们玩透了。

5.刑讯逼供:字面意思,仍然存在。如果抓的捕快,见你啥话没说,先打你一顿,那么你要清楚,你可能中奖了,捕快手里大概是没有证据的,所以先打你一顿给个下马威,如果你能熬住挺到律师来,那么一切皆有可能。刑讯逼供是违法的,但是为什么屡禁不止?好用呀,你不招打到你招,我们国家又不像美国,程序违法直接整个案子PASS,我们是某个环节违法,那个环节的人处理一下,但是处理也就不疼不痒的批评一下就完事儿了。

不管有没有犯罪,刑讯逼供本身就是法律禁止,以正义为名,行不正义之道,以不法对抗不法,那么根本就不需要警察,直接让黑社会来执法岂不是更简单?

6. 以家人的自由相威胁:如你不招我就把你家里人也抓起来。别不信真实案例,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我就不说了,我只能说我以职业生涯担保,我确实碰到过。

7.以 取保候审相威胁:最近接了一个某省高级法院的二审,我问当事人“你不是说你不知情吗,为什么还认了?”他说“警察说事情不大,我认了就马上给我取保,如果不认罪,就把我带回S省刑事拘留”

8.思想再教育(2023.4.19更新):我自己在办案的过程和在劳荣枝案和重庆姐弟坠楼案都出现了一个细节,就是在做提讯笔录开启同步录音录像之前,JC有花大量时间进行所谓的“思想教育”直到当事人承认自己是在犯罪,这种情况要么出现在重大案件中,要么出现在证据不足的案件当中,为的是能保证当事人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就承认自己犯罪,这样不管以后是当事人纠正自己的错误笔录还是律师辩护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比如翻供、认罪认罚、打无罪。常用话术“你第一次就承认自己犯罪了,你这是要翻供/不认罪认罚吗?”

9
.调查(2023.9.5更新):别误会不是调(sao)查(rao)你,是调查你的身边人。客户、朋友、同事、单位、家人命其名曰调查,给你的朋友、客户、同事打电话说你涉嫌犯罪了,想了解一些情况。为什么要找其他人了解情况呢?因为他想要的情况,你不愿意配合他说出来,那么搞不了你,我就搞你身边的人,你怕不怕?

10.
羞辱:在其他经历过提讯的答主那里看到的,一切合理行为都将被制止,哪怕是挠痒痒。

11.
暗度陈仓(2023.9.22):A涉嫌故意伤害罪,警察想做故意杀人罪,在口供的时候见A不承认故意杀人,笔录前面全是故意伤害的内容,最后两句写的“你对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是否属实”“属实”,A提出要改,警察说“这个没问题,我们就是这么写写,检察院到时候会改过来”

## 二、如何避免这些坑:最简单有效的两招

1.如实供述

有读者姥爷可能会说:这不废话吗?我是良民肯定是如实供述啊。

笔者说的如实供述是在没有在诱导的下作出的最真实的供述。

举个例子:警察问:“
你估计、你猜、你觉得、你认为,不用担心你说就是,我们不记录在案

然后你就估计了、猜了、你觉得了,你认为了,不好意思,你这个叫知道或应当知道,笔录里会直接写你知情。

那么笔者说的如实供述就是:“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我不估计,猜不到,不是黄晓明不用我觉得。”你只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知道的就行了,不要作任何猜测,不要添加任何自己以为的情况。一切都以你自己知道的,见到的为准。

## 不要相信任何以你承认自己没有干过,或者自己不知道的事儿为条件的画饼或威胁。

如:“
你认了吧,你认了我过几天就给你办取保候审”“没多大点事儿,你认了就放你出去

哒咩,你认了你就更出不去了

如:“
你不认,我就去把你老公/老婆/儿子也抓进来

哒咩,他没那么大胆子去抓一个无辜的人

警察蜀黍的画饼的话他是不会记录在笔录上的。

如:他说的是“
你认了吧,你认了我过几天就给你办取保候审

但笔录上记的是

问:“
你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答:“
我知道这是犯罪

2.仔细核对笔录,修改不符笔录

这又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很多当事人第一是不知道自己可以改笔录。仅仅是向警察提出,记录的有问题,但是自己没有去修改笔录,而往往警察会以“影响不大,只是一份笔录”敷衍过去拒绝修改笔录。

这时你就需要自己去修改笔录,修改笔录是你的权利,不要怕警察的恐吓。

比如:“
改什么改,自己干过的事不晓得吗?”,“好了,快点快点看完没有,看完搞快点签字,我还有事”,“哎呀,改什么?觉得有问题,自己去请律师”。

不要怕,第一次都有一点恐惧,不让改笔录就不签字或签字的时候加一句“
以上笔录我看过,非我本人供述或与我说的不符”。

别不签啊,不签警察蜀黍就会自己在上面写你拒不签字,有没有效力不好说,但是检法两家可能产生先入为主观念觉得你态度很恶劣。

你的笔录在客观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很可能成为压死你的最后一根稻草,甚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光靠你的口供给你定罪了。如果你的笔录没做好,会对后面你的辩护带来很大的难度。

因为后续你要改笔录就涉及一个问题,公检法会说你是在翻供,不认罪,哪怕笔录原本就没有如实记录,他们会说不是你的意思你干嘛签字?你就是不认罪,我要把你判重一点。

至于这些案例我就不提各位找了,冤假错案这么多,大家去百度一下就行了,不是证据有问题,就是没有证据。

我国目前还没有单独的刑事证据法,所有的证据规则都零星的分布在各种法律、司法解释当中,比较琐碎,这也导致了部分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证据采纳,没有那么的规范,有待进步。

## 你被抓的时候,根据你的口供,去找证据,找证据都能勉强接受,只要能找到那么至少你确实犯罪了,只是不是完美的犯罪嫌疑人定罪心切而已,怕的是根据你的口供,制造证据,这就头大,裁判下场当运动员。

## 觉得有帮忙的读者姥爷,可以点赞,关注,谢谢。

---

后话:本文所记录之套路均是笔者的当事人亲身经历(若发现新套路会持续更新),因某些原因不方便直接告知是哪些案件,各位读者觉得有用可以看一看,若觉得笔者夸大其词,那就当个乐呵看看就行了,没必要争个脸红耳赤的。以上所说只有你真的没有犯罪,或者真的不是故意犯罪的情况下有用,如果你是故意犯罪,那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学了也没有用,有客观证据在,你再怎么狡辩也是枉然。

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心里是没有底的,你最重要的是先克服内心的恐惧,你不要觉得“哎呀,不就是提讯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到了那个环境,那个状态,警察给你一吼,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你是很容易就认了不属于自己的罪行。

有读者可能会说“哎呀,不可能我没做我为什么要认,你危言耸听。”

这是真的,笔者不止一个当事人出现这种情况,明明自己没有做结果给认了。要知道我们国家的刑法很多罪名它成立
核心条件是看有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没有主观故意这个罪名甚至都可能不构成。当事人(女生)给我说的就是“我当时很害怕,提讯我的警察蜀黍说问题不大,认了就放我出去,我就认了,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再次申明:如果你真的没有犯罪,确遭遇了刑事案件,属于被冤枉,我上面所说你可以参考,在某些时候还是有用的,如果你明知是犯罪,还是早日自首吧!掩盖一个旧的痕迹,往往会产生一个新的痕迹)

还有民警同志不平觉得我影响他们办案了,我对你们只有一个期望,如实记录,人怎么说你们怎么记,不扭曲事实,做的到吗?既然有十足把握,就不要乱改别人的说话。这种赶鸭子上架记了再跟别人说,修改就是翻供,就是不认罪,本身就是滥用职权的行为。《武状元苏乞儿》里有一句话,苏灿对皇帝说:“有多少乞丐,不是我决定而是你决定的,如果人人有饭吃、有书念,鬼才愿意当乞丐呢?”如果你们本身就刑的端,做的正,那么根本就不会有人来看我写的这些东西,因为不需要。

民警同志他只是抨击我帮别人脱罪了,但没有说我上面所述不存在,也可以从侧方面论证我说的是真的。我一直苦于没办法找到基层执法人员主观先定罪的模板,现在找到了。

不合时宜今年2月28号播出的「俄乌战争两周年:它如何重塑了俄乌与世界?」一定要听。

如果用中文搜教程,一定可以看到类似“学习3/6个月速通xx"那种文章或者视频……呃,不能否认,教程里的方法有些是实用的。但是好可恶啊,看完最大的感受不是:好有用,学习了,我也想实践一下。而是:好有压力,如此强大的学习能力,如此恐怖的自我管理,我不行。
并在关掉教程后依然保持着焦虑/嫉妒/自我厌恶的体验阴暗地爬行……

因為時事,最近比較多人在講「年齡差很大的戀愛」(下稱年齡差)可能是因為年長方欠缺與同齡人建立並維持關係的能力,呼籲年輕女性在遇到年長許多的對象時,不要被沖昏頭了。我也說過為什麼年齡差親密關係中經常是男大女小,這反映了社會對男與女不公平的價值觀。
g0v.social/@nightside/11224977

但是對年輕女生——對的我當過年輕女生,我還記得當時的感覺與想法——來說,要不要、會不會被年長男性迷倒,那是一個有點複雜的問題。不只是「同齡的男生就像猴子一樣,年長男性相較像人類一點」的比較而已,它還包含了年輕時的戀愛,往往是一部份找尋自我認同的過程。

再次引用黃詠梅的這則FB文:
「有的時候,我們女孩子,可能因為社會、文化、環境所給我們的訊息,的關係,我們帶著對自己身體的厭惡活著。然後有一天有一個男人出現,他看到妳、他接近妳,他讓妳感覺到他接納妳的身體,妳就突然覺得他接納了妳的一切。但真正在現實裡發生的事情就是他看妳就是一具身體,除了這個以外,他是什麼也不接納的。」
facebook.com/Daphnora03/posts/

「他看妳就是一具身體」這話講得很溫和卻又犀利,就是這個男人看的只是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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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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