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似乎对镜像的合理性还没什么确定的标准(包括 twitter bot、某殆站的僵尸等),可不同人也不同。主观上讲,似乎是否正确署名以及是否商用都挺影响判断的吧。

总之先在账户介绍里半懂不懂地加了 Creative Commons 声明,至少之后的合理性判断起来会轻松一点。(但是 fair use 和 fair dealing 到底是什么 :ablobtoiletflush: )

@ShyKana

个人觉得被镜像者是否知情同意才是最大的判断标准。
比如我一个熟人每天偷偷复制保存我微信朋友圈内容,标出处后发她自己微博看着玩,我也很难原谅。跟署名和商用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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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 @ShyKana 那么一个媒体账号(如国家地理精选 @yourshot)或者一个公众人物(如方舟子推特:@fangshimin)的镜像是否也需要知情同意呢?

问题的关键可能在于是否在公开平台发布. 我认为只要在公开平台发布,在技术上能被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看到,就默认同意可以在另一个公开平台上被镜像. 因为即便不同意,也没法阻止这一点.

您举的朋友圈的例子,则是由于它发布在了非公开平台,那么镜像到微博显然是不妥的. 但如果您的朋友偷偷保存只是自己看没有外传,我则认为没有问题.

@pearl @ShyKana

下面这句话说得还是太绝对了,我还是撤回这么激进的言论吧. 这里的问题可能还是 OP 说的:是否署名和是否商用.

“我认为只要在公开平台发布,在技术上能被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看到,就默认同意可以在另一个公开平台上被镜像.”

@zero @ShyKana @yourshot @fangshimin

那个例子,即使自己看,我也会认为很creepy。
不过你说的法律上客观上没问题我也同意。还有就是fair use的空间,我当然也愿意尽量宽些,而不是让信息在互联网上互不联通。
补充一点题外话,自己被镜像就跳脚,镜像别人的时候觉得很有理(毛象见过这样的人),我这边不是很OK。要不就都宽容以待,要不都严格处理。双标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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