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象友们,有一件事想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是这样的,豆瓣上有一个话题大家可能看见过,叫“现实中让你感受最为深刻的阅读场景”,里面是许多人发布的他们拍摄陌生人阅读的照片。这个帖子里面有大量“未经过被拍摄者许可”偷拍、上传和发布的照片,许多女性的照片下面有很多随意并且恶毒的评论。这个偷拍狂话题大概已经存在小半年了,我非常反感,话题以前也有许多豆友发帖表示反感,但是对帖子的热度完全没有影响。现在仍然是一个有1.8亿阅读量的热门话题,9800多个帖子,同时我认为里面有98%的照片都属于偷拍范畴,想到有相当多的陌生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人偷拍并在网络上评头论足,这个事实让我非常难受。

昨天又一再地被推送到这个话题,我忍无可忍,发了一条批评的帖子。又受一股无名的力量感驱使,我写了一条提醒,告诉拍摄者他的拍摄有可能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然后把这个短讯给8月以来所以发布有偷拍可能的照片都贴了一遍。

过程还是蛮可怕的,因为我本身不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而且这个举动有可能遭到很多人的不理解和不善。总是我做完了,过程相当惊心胆战。今天一早豆瓣消息就没停过,但是今天在忙,打算晚上处理。

神转折来了:确实有很多人因为那条短讯起了纠纷。大部分人的观点集中于【因为我没有商用,所以这不算侵权】。这也是我之前担心的想法,但是今天我查了一下知网,发现今年年初刚改的民法典把这条删除了!!改成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来自民法典第四编第四章肖像权,具体条文图片链接附上。所以个话题下所有的偷拍都涉及到【违反民法典条例】。

昨天我还在被人骂,今天突然就,连民法典都改了…可是我突然又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好像突然被交与一个超级英雄军团,面对9800多个潜在的罪犯,我本来只是想警示他们不要偷拍,可是突然间好像承担了巨大的普法责任。接着一个一个告诉他们他们违法了?光是告诉他们偷拍我的玻璃心都有些承受不住了。

可能这个事儿交给自媒体或者官方媒体宣传一下会有用?我的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现在完全是虽然有巨大的优势,但是不知道怎么做的状态,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谢谢你们!
这是两个豆瓣帖子链接:

douban.com/people/148006500/st

douban.com/people/148006500/st
还有更新的肖像权法:

关注

@thepool 我觉得如果能找到被拍摄对象,让被拍摄对象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拍摄者,再找媒体宣传一下会是有效的. 不过这比较困难,还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看到这条的象友以后在上网时也可以多多留意,看到这种情况都可以去善意地提醒一下.

在很多人心中(包括我),街拍不侵犯隐私权也不侵犯肖像权,未经允许就发表的话只是有点不尊重拍摄对象而已. 根据这篇文章:douban.com/note/760378473/ ,美国通常的法律就是这样. 这至少说明“街拍必须经过被拍摄对象的许可”不是全人类的共识,有争议是一定的.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根据您的两张截图(以及上述文章的评论区),豆瓣话题参与者的行为看着确实不在“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但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民事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可以起诉,我们路人是没法帮人家起诉的. 只能是像您这样呼吁一下,善意地提醒一下了.

尽管我对街拍持开放态度,我本人被偷拍我也毫不介意,但我为您的勇敢行为点赞!因为您真真实实地做了一些事情,为法律的落实做了努力!

@zero 谢谢你推荐的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有很大的启发,虽然对拍摄邻居的摄影师胜诉了我还是有些不解,但根据文章里的条件和法官的判决结果,确实是合法的。这个问题还真是在国内外都存在长久的争议啊。

谢谢你提供的思路!确实现在我们这样的路人在被拍摄者缺失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做到更突破的事情了,只能更加努力地普及和提醒周围人。我会一直记得你提供的思路的!

谢谢你慷慨的鼓励和回复!我们都在做努力让网路和世界变得更加友善的事情:blobcathearthug: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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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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