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养狗之缘由,不外乎:

一、为世俗的炫耀奢华之心所驱使。二、为了“看家”。
三、为了让自己不感到孤独。
四、为了进行犬类运动。
五、因为精力过剩,想让自己成为一条狗的主人和指挥官。

《养狗小记》

@reading

《养狗小记》

你坐下,敏达!听我说:给你定三条规矩:

一、你要听话。
二、你要注意保持家里和走廊上的卫生。
三、你只能吃我给你的东西。

这三条规矩是上帝专给狗类定的,好让它们超群于其他野兽。谁要是不遵守这些规矩,就要掉进地狱。那里没有沙发,只有骑着摩托车的魔鬼,成天追逐着有罪的狗的灵魂。
除了违背这三条是大罪以外,还有如下几条是一般的罪:

吞吃主人的背带;
带着满爪子的泥土在主人身上蹦跳;
在你主人写作的时候汪汪叫;
将汤洒在地板上;
独自跑到街上去;
在床上追赶猫;
把鼻头伸到我的碟子里面来闻嗅;
咬地毯;
弄坏各种物品;
把脏骨头叼到家里来;
舔主人的鼻子;
扒苗圃;
叼走主人的袜子……
连这些毛病也不犯的狗,就会获得一种特别的尊严,很受人器重。难怪有些狗会被喂得跟天主教神父或银行行长一样胖,绝不像那些将精力耗费在荒淫生活、争名夺利与胡作非为中的干巴瘦子。

《养狗小记》:

可是还有一条不成文的狗规,那就是:热爱自己的主人。有些非常严肃的人把狗的忠诚看作一种下贱的奴性表现。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按“奴性”二字,我们想象不出能像狗的性格那样表现出如此饱满的热情。我从来没有过奴隶,可是我认为,它是,或者该是一只很守纪律、谨慎小心、沉着安静的活物。当它主人从编辑部,或别的什么地方回来时,它一见到他,不会高兴得汪汪直叫,不会往他手里咬,不会扑到他身上去拥抱他,总而言之,不会表现出狂放不羁的热情和过于激烈的欢乐。而狗的大悲大喜情绪天生超过所有的动物和人类。我无法想象一个绘图实习生会高兴得大喊大叫去搂住他顶头上司的脖子;或者一位神甫听到主教跟他说几句话便高兴得四肢朝天,在地上打滚。我说啊,人们跟他们的主人是一种皱眉蹙额的主仆关系;而狗对它的主人则是一种充满着热烈而无所顾忌的爱的关系。也许这里面有一种非常古老的群体意识精神,一种活物的狂热的喜欢群体的习性。它的灵魂深处仍然保存着手工作坊时期的那种天性。“人啊!”狗的这种目光对我说,“除你之外我什么也没有;可是你瞧,咱俩却是一个绝妙的狗的群体,不是吗?”

《养狗小记》:

我还得无比隆重地证实一点:养狗不只是一种娱乐,一种奇妙享受,而且是一种真正高雅和高强度的运动。当您第一次牵着狗出去散步,同我一样扯断戴在狗身上的颈圈时,您会确认:养狗实际上是一种田径运动。它要求您越障跳栏跑上一千码,进行越野赛跑、绕圈圈、弹跳,以及与狗一前一后地紧追猛赶。接下来的便是举重竞技训练了,因为您得把那只没戴颈圈的狗抱在怀里带回家。这不仅仅是一般的举重,而是要举起一位举重者。这项运动非常紧张、非常激烈。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敏达的体重起码有一百公斤,还觉得它有十六条腿。当狗具完好无损的时候,您进行牵狗训练或往左拽或往右拽,或往近拉或登石土堆,或小跑或大跑,都得像进行体育训练一样。您还得装作这一切训练都是出于您的愿望而进行的。

登录以加入对话
万象千言

本站话题休闲取向,欢迎使用。以下类型用户请勿注册:激进民运人士、左翼爱国者、网络评论员。

访客查看账户公共页面 (1234.as/@username) 仅显示 10 条最新嘟文,如果需要查看更多,请关注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