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传统概念,真理(veritas)就是adaequatio intellectus et rei,使思想和物相符合,代替adaequatio(符合)人们也说commensuratio或convenientia,衡量或一致。这种对真理的本质规定有双重含义,这种双义性甚至在中世纪就已经引导着真理问题,它关系到一种在当时更加原始的,甚至在希腊此在的开端就难以被把握到的真理之本质经验的反光或余辉。作为adaequatio(符合)的真理曾经是对ratio(理性)、陈述或话语的一种规定,一句话只要与物相符合,就是真实的。但作为符合的真理之规定,就物作为被创造的东西与创造性的精神之筹划相关并符合这种精神而言,不仅适合与物相关的话语,而且同样适合于物。真理——这样看来——就是物与其由上帝所构想的本质的适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