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东西,无论由谁来讲、怎么来讲,无疑都是一种兼容广纳的表现形态。甚至可以说,这种兼容广纳的特性就是小说朴素而伟大的能量源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我看来,“谁都可以写”与其说是毁谤小说,毋宁说是溢美之词。
也就是说,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绳栏间的缝隙很大,还备有方便上下的梯凳,擂台也十分宽绰,一旁没有虎视眈眈的保安时刻准备阻止旁人登台打擂,裁判员也不怎么说三道四,台上的摔跤手——这里就相当于小说家喽——从一开始就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劲头:“无所谓啦,不管是谁,就尽管冲上来吧。”这该说是通情达理呢,还是性情随和,抑或是灵活变通?总之是非常粗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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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念一想,就算写不好小说也是理所当然。自打出生以来,就没写过什么小说,不可能一提笔就洋洋洒洒写出一篇杰作。也许就是因为一心想写出高明的小说、像模像样的小说,反而行不通。“反正也写不出好小说来,干脆别管什么小说该这样、文学该那样的规则,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如此,可要“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却远不像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尤其对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了彻底改变思维方式,我决定暂且放弃稿纸和钢笔。只要把它们放在眼前,这一身架势就不由自主地变得“文学”起来。取而代之,我搬出了收在壁橱里的Olivetti英文打字机,试着用英文写起了小说的开篇。反正不管什么都行,我就是想试试“不同寻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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