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东西,无论由谁来讲、怎么来讲,无疑都是一种兼容广纳的表现形态。甚至可以说,这种兼容广纳的特性就是小说朴素而伟大的能量源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我看来,“谁都可以写”与其说是毁谤小说,毋宁说是溢美之词。
也就是说,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绳栏间的缝隙很大,还备有方便上下的梯凳,擂台也十分宽绰,一旁没有虎视眈眈的保安时刻准备阻止旁人登台打擂,裁判员也不怎么说三道四,台上的摔跤手——这里就相当于小说家喽——从一开始就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劲头:“无所谓啦,不管是谁,就尽管冲上来吧。”这该说是通情达理呢,还是性情随和,抑或是灵活变通?总之是非常粗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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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以来,我一次都没当过文学奖的评审委员。倒不是没受到过邀请,只是每一次我都谢绝了:“十分抱歉,我当不好。”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够格担任文学奖的评审委员。
要问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是一个过于个人的人。我这个人有自身固有的视角,还有赋予其形态的固有程序。为了维持这程序,从生活方式来说,有些地方就不得不变得个人一点。若非如此,就无法顺畅地写出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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