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原创性”这个词,我脑海里浮现的是十来岁时自己的模样。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坐在小半导体收音机前,有生以来头一次听沙滩男孩(《冲浪美国》),听披头士(《请取悦我》),心灵深受震撼,暗想:“这是多么美妙的音乐啊,以前可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音乐!”那音乐为我的灵魂开启了一扇崭新的窗户,从那窗口吹进前所未有的新鲜空气。那里有的,是幸福且无比自然的高昂之感。我觉得从现实的种种制约中解放出来,身体似乎都飘浮起了几厘米。这对我而言就是“原创性”应有的姿态。
不久前看《纽约时报》(2014/2/2),有篇文章提到刚刚出道时的披头士:
They produced a sound that was fresh, energetic and unmistakably their own.
(他们创作出来的乐曲新鲜,充满活力,而且毫无疑问属于他们自己。)
十分简单的表达,但作为原创性的定义或许最明白易懂。“新鲜,充满活力,而且毫无疑问属于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