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粗毛博尔萨利诺帽;身上罩着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运动服,上面的白色纽扣颗颗大得有如高尔夫球;里面穿着一件褐色衬衫,系着一条黄色领带;下面是一条打褶的灰色绒裤;脚上穿着一双鳄鱼皮鞋,鞋头开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颜色和领带一般鲜黄。那顶帽子的帽檐上还插着两根彩色羽毛,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些修饰。即使是在人们的穿着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样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白色蛋糕上的一只大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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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那一年的挂历上印上了伦勃朗的画。因为印刷套色不佳,这幅自画像显得脏兮兮的。画里的伦勃朗拿着一个脏兮兮的调色盘,手指也是脏兮兮的。他还戴着一顶黑巾帽,看上去也不怎么干净。他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支画笔对空比画,看起来好像谁付他点钱,他就会画上几笔。他的脸看起来上了年纪,露出松弛之态,是对人生嫌恶和酗酒的结果。不过,我喜欢这画里流露出的苦涩的愉悦感,而那双眼睛就像露珠一样晶亮。
下午四点半,我正隔着办公桌看着画中的伦勃朗,电话突然响起,我听到了一个冷酷、骄傲又自我感觉良好的声音。我拿起话筒以后,那声音慢吞吞地问:“你是那个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
“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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