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东西,无论由谁来讲、怎么来讲,无疑都是一种兼容广纳的表现形态。甚至可以说,这种兼容广纳的特性就是小说朴素而伟大的能量源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我看来,“谁都可以写”与其说是毁谤小说,毋宁说是溢美之词。
也就是说,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绳栏间的缝隙很大,还备有方便上下的梯凳,擂台也十分宽绰,一旁没有虎视眈眈的保安时刻准备阻止旁人登台打擂,裁判员也不怎么说三道四,台上的摔跤手——这里就相当于小说家喽——从一开始就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劲头:“无所谓啦,不管是谁,就尽管冲上来吧。”这该说是通情达理呢,还是性情随和,抑或是灵活变通?总之是非常粗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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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上认为自己是个“长篇小说作家”。虽然也爱写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写起来当然会忘乎所以,对写成的作品也满怀爱怜之情,但长篇小说才是我的主战场,我身为作家的特质和风格在这里最明确无误地——恐怕还是以最佳形态——得到了展现(即使有人认为并非如此,我也毫无反驳的打算)。我原本就是长跑者的体质,因此要巧妙地让林林总总的事物综合而立体地运动起来,就势必需要一定体量的时间与距离。要做真正想做的事情时,就像飞机一样,需要长长的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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