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东西,无论由谁来讲、怎么来讲,无疑都是一种兼容广纳的表现形态。甚至可以说,这种兼容广纳的特性就是小说朴素而伟大的能量源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我看来,“谁都可以写”与其说是毁谤小说,毋宁说是溢美之词。
也就是说,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绳栏间的缝隙很大,还备有方便上下的梯凳,擂台也十分宽绰,一旁没有虎视眈眈的保安时刻准备阻止旁人登台打擂,裁判员也不怎么说三道四,台上的摔跤手——这里就相当于小说家喽——从一开始就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劲头:“无所谓啦,不管是谁,就尽管冲上来吧。”这该说是通情达理呢,还是性情随和,抑或是灵活变通?总之是非常粗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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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尼尔森晚年的歌曲中有一首《花园酒会》,其中有这么两句歌词:

  假如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开心
  不就只能自己一人开心了吗

这种心情我也非常理解。就算想让所有的人都开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不可能的,只会自己白忙活而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自己最享受的、“最想去做”的事情便可。这样一来,即使评价欠佳,书的销路不好,也可以心安理得了:“嗯,没关系,至少我自己是享受过啦。”

爵士钢琴手塞隆尼斯·蒙克也这样说过:
“我想说的是,你就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演奏便好。至于世间要求什么,那种事情不必考虑。按你喜欢的方式演奏,让世间理解你做的事情就行,哪怕花上十五年、二十年。”

当然,并非只要自己享受了,就能成为杰出的艺术作品。不用多说,其中需要严苛的自我相对化。身为一个职业人士,也应该有最低限度的支持者。然而只要在某种程度上克服这些,“享受过程”和“心安理得”或许就将成为至关重要的准绳。须知做着不开心的事活在世上,人生未免太不快活了,您说是不是?心情愉悦有何不好——莫非又要回到这个出发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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