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全集〕

【序】

元稹

《白氏长庆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乐天。乐天始言,试指“之”、“无”二字,能不误。始既言,读书勤敏,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玄珠》、《斩白蛇》等赋及百道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会宪宗皇帝册召天下士,乐天对诏称旨,又登甲科。未几,入翰林,掌制诰,比比上书言得失。因为《贺雨》、《秦中吟》等数十章,指言天下事,时人比之《风》、《骚》焉。
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之名,多以诗章相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律诗及杂体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酬寄。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衒卖于市井,或持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间厕,无可奈何。予尝于平水市中,见村校诸童竞习诗,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又云鸡林贾人求市颇切,自云:本国宰相每以百金换一篇,其甚伪者,宰相辄能辨别之。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长庆四年,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予时刺会稽,因得尽征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予以为陛下明年(秋)当改元,长庆讫于是,因号曰《白氏长庆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长。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夫以讽谕之诗长于激,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诏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乐天之官族景行,与予之交分浅深,非叙文之要也,故不书。长庆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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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谕二 古调诗五言 五十八首】

『和答诗十首 并序』

五年春,微之从东台来,不数日,又左转为江陵士曹掾。诏下日,会予下内直归,而微之已即路,邂逅相遇于街衢中,自永寿寺南,抵新昌里北,得马上语别,语不过相勉保方寸、外形骸而已,因不暇及他。是夕,足下次于山北寺,仆职役不得去,命季弟送行,且奉新诗一轴,致于执事,凡二十章,率有兴比,淫文艳韵,无一字焉。意者欲足下在途讽读,且以遣日时,销忧懑,又有以张直气而扶壮心也。及足下到江陵。寄在路所为诗十七章,凡五六千言,言有为,章有旨,迨于宫律体裁,皆得作者风。发缄开卷,且喜且怪。仆思牛僧孺戒,不能示他人,唯与杓直拒非及樊宗师辈三四人,时一吟读,心甚贵重。然窃思之:岂仆所奉者二十章,遽能开足下聪明,使之然耶?抑又不知足下是行也,天将屈足下之道,激足下之心,使感时发愤而臻于此耶?若两不然者,何立意措辞与足下前时诗如此之相远也?仆既羡足下诗,又怜足下心,尽欲引狂简而和之;属直宿拘牵,居无暇日,故不即时如意。旬月来多乞病假,假中稍闲,且摘卷中尤者继成十章,亦不下三千言。其间所见,同者固不能自异,异者亦不能强同。同者谓之和,异者谓之答;并别录《和梦游春诗》一章,各附于本篇之末,馀未和者,亦续致之。顷者在科试间,常与足下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足下来序,果有词犯文繁之说。今仆所和者,犹前病也。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引所作,稍删其烦而晦其义焉。馀具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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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古社》』

废村多年树,生在古社隈,为作妖狐窟,心空身未摧。
妖狐变美女,社树成楼台。黄昏行人过,见者心徘徊。
饥雕竟不捉,老犬反为媒。岁媚少年客,十去九不回。
昨夜云雨合,烈风驱迅雷。风拔树根出,雷霹社坛开。
飞电化为火,妖狐烧作灰。天明至其所,清旷无氛埃。
旧地葺村落,新田辟荒莱。始知天降火,不必常为灾。
勿谓神默默,勿谓天恢恢。勿喜犬不捕,勿夸雕不猜。
寄言狐媚者,天火有时来。

附『古社』

元稹

古社基址在,人散社不神。惟有空心树,妖狐藏魅人。
狐惑意颠倒,臊腥不复闻。丘坟变城郭,花草仍荆榛。
良田千万顷,占作天荒田。主人议芟斫,怪见不敢前。
那言空山烧,夜随风马奔。飞声鼓鼙震,高焰旗帜翻。
逡巡荆棘尽,狐兔无子孙。狐死魅人灭,烟消坛墠存。
绕坛旧田地,给授有等伦。农收村落盛,社树新团圆。
社公千万岁,永保村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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