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一眼花园。”汤姆说完,转身离开房间。
他跑下楼梯,出了前门,绕到后院。拴大丽花的木桩和线都在。艳阳柑被吹得疯狂地点头,却仍然挺直腰杆。花瓣卷曲的橘色大丽花也一样,难怪汤姆如此钟爱。
西南方蓝灰色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汤姆站在原地,等待雷声响起。雨水打湿了他的脸,傲慢的雷声悠悠地回荡在云霄。
如果那天晚上他遇到的男孩就是法兰克·皮尔森呢?男孩自称有十九岁,但更像是十六岁,家住缅因州,而非纽约。老皮尔森去世后,《国际先驱论坛报》上是不是刊登过一张全家福?要不就是《星期日泰晤士报》?反正一定登过他父亲的照片,虽然相貌完全想不起来了。但是三天前的那个男孩,汤姆仍然记得对方的模样,要知道他平时跟人交往,很快就忘得一干二净。男孩的表情忧郁而严肃,不爱笑,嘴唇紧闭,深色的一字眉,右脸颊长了颗小痣,普通照片上也许看不出来,不过仍然是个典型特征。男孩有礼貌,还很谨慎。
“汤姆!——快进来!”海洛伊丝在落地窗后喊他。
汤姆朝她跑过去。
“你想被闪电击中吗?”
汤姆踩在门垫上擦靴底。“我没淋湿!我在想别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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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思考更重要的事,思考自己的人生。我想替我的人生做一个总结,就像毛姆说的那样,我读过一本平装本的《总结》,但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能总结多少。我一直在读毛姆的短篇小说(写得很精彩),短短几页篇幅,似乎就能阐述一切道理。我想思考自己的一生为什么而活,似乎我的人生必须有意义,但也不一定。我想思考自己希望从生活中得到什么,但我满脑子都是特瑞莎,因为我陪着她的时候,我很快乐,她也很快乐,我觉得我们在一起,肯定能寻找到人生的意义,或者快乐,或者更多的东西。我知道自己想追求快乐,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快乐,不受任何事或任何人的阻挠。我指的是物质上的舒适,还有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
(法兰克划掉“但是”二字,改用打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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