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从突尼斯坎肩里掏出一支芦笛,开始优美地吹奏起来。过后不久王尔德告诉我,他叫穆罕默德,就是博西的那一位,他开始之所以犹豫是否进来,是因为他没有看见道格拉斯勋爵在这里。他两只大眼睛因为抽大麻而目光无神,他的皮肤呈黄褐色。我欣赏他放在笛子上修长的手指,他那还没长成的细长的身体,以及他那两条纤细的光腿,从宽大的白短裤里伸出来,一条屈起架在另一条的膝头。那个卡瓦基青年过来坐在他身旁,与他一块儿吹奏一首达布卡舞曲。笛子吹奏的舞曲像一泓清澈的水,在万籁俱寂中流淌,听得人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忘记了自己是何人,忘记了人世间一切忧烦。我们这样听着,一动不动,仿佛听了天长地久,但我愿意听更长时间,如果不是王尔德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打破了这神奇的魔力。
“来。”他对我说。
我们出了咖啡馆,跟着丑陋的向导,在巷子里走了几步。我想这个晚上的活动结束了,但拐了头一个弯,王尔德停住了,将他的大手放在我肩上,俯身(他比我高得多)低声问我:
“亲爱的,你想要那个吹笛子的小伙子吗?”
啊!这巷子里真黑!我以为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需要努力鼓起勇气才回答了一声:“好,”嗓子都像给勒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