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心理学家诺伯特·施瓦茨(Norbert Schwarz)和杰拉德·克罗尔(Gerald Clore)进行了一系列试验,研究人的情感是如何影响他们处理信息和进行决策的。经过反复证实,他们发现,我们在需要做出判断时总会问自己:“我对这件事的感觉好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就会把这种感觉视为事情出了差错的证据。比如“这个房间让我感觉不好”,你会这样对自己说。而如果感觉良好,我们就会觉得心满意足。“这部手机有很多很棒的特点。”我们会这样说——而实际上我们甚至还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些特点到底是什么。我们生气时,会认为未来发生的坏事是人为错误的后果;我们悲伤时,又会觉得这些事是命里注定的。他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情绪化信息”(mood as information)——一个人当下的感受被认定是指导后续行动的证据。即使决定是完全清楚的,处理信息的方式还是会受到情绪的影响。
这种现象还被称作“情感启发法”(affect heuristic):我们做决策的根据是我们对某事的感觉是好还是坏,而不是有意识的分析。我们遇到的每个人、听到的每句话、经历的每个事件或者感受,都会立即被赋予感情色彩,这是多年来类似经历或记忆的结果。当我们听到一个富于情感的故事或是经历了一次充满情感的事件,我们的思维就会立即回到过去,回到我们曾经有过的类似感受中。俄勒冈州立大学的心理学家保罗·斯洛维奇(Paul Slovic)把这种回忆称为“情感池”(affect pool)。我们的行动不仅受到当下的影响,还受到此前所有类似情景的共同影响,无论这些情景是好是坏。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具体感觉也无关紧要:任意一种情绪被唤醒,都足以遮蔽我们的判断力,削弱我们思考的能力,让我们变得易受影响。因此不难理解,这种方法不仅为骗子所爱,也是很多警方审讯人员和律师的法宝。情绪能驱使我们做出与自身长期利益矛盾的行为,因为在当下我们突然无法正常思考了。我们大脑中最原始的部分战胜了理智。一项研究发现,单单是情绪被唤醒,就足以让人对他人施以援手,对方求助的内容则无关紧要。
情绪被唤醒后,我们的注意力会密切集中在唤起我们情绪的事物上。我们会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全心投入当下的情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