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俚语和方言似乎变化得非常快。狄更斯和苏迪斯的作品中所描写的旧式伦敦口音,那种V和W不分的情况已经彻底消失了。现在我们所熟知的伦敦土腔似乎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时形成的(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作品《白色夹克》第一次提出这个词)。伦敦土腔一直在改变。现在很少人会像二十年前那样把“脸”说成“两”,“好”说成“吼”。伴随着口音的改变,俚语也在变。比方说,二十五或三十年前,“同韵俚语”在伦敦兴盛一时,每个词字都会换成和原来的字押韵的另一个字——“漫不经亲”是在说“漫不经心”,“肉俎”是在说“肉脚”,等等。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甚至还出现在小说里面,现在则几乎绝迹了。或许我上面所列出的那些词汇再过个二十年就会消失。
脏话也在改变——或者说,它们在与时俱进。比方说,二十年前伦敦的工人阶级习惯用“该死的”这个词骂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不用这个词了,但有的小说家仍在他们的书里用这个词。现在伦敦土生土长的人(出生于苏格兰或爱尔兰的人情况不同)不会用“该死的”,除非他受过教育。事实上,这个词被社会地位更高的群体所接受,不再是工人阶级用来骂人的字眼。伦敦现在流行的用于修饰每个名词的脏话是“—”。无疑,这个“—”最后将会步入大雅之堂,被别的词所替代。
骂人的话,尤其是英语骂人的话,是非常神秘难懂的。究其本质,骂人和巫术一样是非理性的行为——事实上,骂人与巫术颇有渊源。但关于骂人有一个悖论,那就是:我们骂人的用意是使他人感到震惊或受到伤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提及一些本该是保持神秘的事物——通常这些事物都与性行为有关。但奇怪的是,当一个词被广泛用为骂人的话后,它的本意似乎就消失了,也就是说,失去了原来使它成为一个脏字的意义。一个词变成脏字是因为它有某方面的所指,而因为它已经变成了脏字,它就不再表示那方面的意思了。比方说,现在伦敦人基本不用“—”这个词最原始的意思了,从早到晚他们就把这个词挂在嘴上,但纯粹只是宣泄情绪,而不是特有所指。和“—”相类似,你可以想到近似的法语字眼,比方说“—”这个词,现在这个词的原本含义也已消失了,变成了一个没有特定意思的感叹词。
又比方说,“—”这个词在巴黎还时不时有人在用,但那些人,或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个词原本的含义。当中的规矩似乎是,被用来骂人的字眼带有某种魔力,让它们单独被剥离出来,不再用于日常的对话中。
用来侮辱人的字眼和诅咒人的字眼似乎都被这个悖论所主宰。有人会以为一个词变成了骂人的话,因为它指代某些不好的事物,但事实上它骂人的含义和其本来的含义没什么关联。比方说,骂伦敦人最狠的话是“杂种”这个词——但如果你考证它的本意,其实根本算不上是侮辱。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对女性最严重的侮辱是骂她为“母牛”,而这个词或许还有褒扬的含义,因为母牛是最可爱的动物之一。显然,一个词之所以会变成脏话,纯粹是出于说话人的用意,与这个词字典的含义无关。文字,尤其是骂人的词,是大众的意见合力塑成的结果。看到一个骂人的词语到了不同的国家就改变了性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在英国,你可以印“我操”,不会有任何人提出抗议,而在法国,你就只能印“我—”。或者再举另一个例子,以“妈了个逼的”这个词为例,在印度这是不可原谅的侮辱,但在英国我们都当它只是调笑的话而已。我甚至还在学校的课本里见过这个词,出现在阿里斯托芬的一出戏剧里,注释里说这是在翻译剧中一位波斯使者嘴里胡说八道的话。或许作注释的人知道“妈了个逼的”是什么意思,但由于它是外来语,所以失去了作为脏话的魔力,因此可以刊印出来。
值得注意的另一件事情是,伦敦的男人通常不会在女人面前爆粗口,而在巴黎情况则完全不同。一个巴黎工人在女人面前或许会稍微有点节制不说脏话,但对此并不是很在乎,而女人之间则秽语百出。在这件事情上可以说,伦敦人比较有礼貌,或者说,比较有洁癖。
这些内容是我漫无规律地搜集而来的。没有精通文字的人对伦敦的俚语和脏话进行年册纪录,精确记录语言的变迁实在是一大遗憾。或许这将会对我们有所启发,进一步了解词汇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