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根本经不起推敲。以广为人们所接受的“流浪汉都是危险人物”这个观念为例吧。撇开事实经验不谈,仅凭逻辑推理,一个人也可以笃定地说只有极少数流浪汉是危险人物,因为要是他们真的危险的话,人们早就把他们当作危险人物对待了。一间收容所一晚上要接纳上百名流浪汉,而往往最多只有三名门卫负责看守他们。三名没有武装的人员根本不可能控制上百个恶棍。事实上,当你目睹了流浪汉是如何被收容所的官员凌辱欺负时,你就会知道他们是最逆来顺受萎靡不振的可怜虫。再以“所有流浪汉都是酒鬼”这个观念为例——这个观念一听就知道十分荒唐。的确,许多流浪汉如果有机会的话会酗酒买醉,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淡如清水的酒精饮品在英国要卖七便士一品脱。要喝醉起码得花半克朗,而花得起半克朗的人怎么会是流浪汉呢。有一种观念认为流浪汉都是厚颜无耻的社会寄生虫(身强力壮的乞丐),这种观念根本是空穴来风,只有极少极少一部分流浪汉是这样。那种刻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行为,就像杰克·伦敦的小说所描写的美国式流浪与英国式流浪根本不是一回事。英国人是讲究良知的民族,对贫穷怀有深深的罪恶感。你绝对想象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变成寄生虫。这种国民性不会因为一个人失业而改变。事实上,只要你记住,流浪汉其实是失业的英国人,迫于法律不得不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那么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想象便不攻自破了。当然,我不是在说大部分流浪汉都是道德上的完人,我只是想表明他们是普通人,如果他们真的比其他人卑劣,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造成的结果,而并非他们天性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