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在远东的象征意义相仿,龙在欧洲北方艺术中也代表着支配宇宙的四大力量之一。尤其在基督教兴起以后,支配古代宗教的神性一律变为应当被克服的恶之象征,以及应当被压制的本能之化身,于是龙也逐渐被认为是属于恶魔领域的生物。此外,龙还象征着与基督教的精神性对立的兽性自然,也象征着农民和樵夫为了开垦土地而不得不与之战斗的邪恶自然(森林)。
马塞尔·布里翁指出,描绘了幽暗的日耳曼森林的文艺复兴早期的北方绘画——从阿尔特多费、克拉纳赫与莱昂哈德·贝克(Leonhard Beck)的“圣乔治”主题的画作,到格吕内瓦尔德的《伊森海姆祭坛画》中的《隐修士的对话》、汉斯·布克迈尔(Hans Burgkmair)的《拔摩岛的圣约翰》——都必须放在这一背景下审视。
最后,中世纪的龙的图像还有一种极富幻想色彩的变体——“邪恶之树”,其七根枝丫或者七条根茎经常被画作龙或者蛇。巴尔特鲁塞蒂斯已经通过旁征博引证明,植物根枝连接动物头颅的阿拉伯式(arabesque)花纹具有古老的亚洲起源。在这里,我只想论述适用于宗教理论的、作为中世纪西欧世界的象征性构图而存在的“邪恶之树”。
“邪恶之树”的纹章构图最早出现于经院神学家圣维克多的休(Hugh of Saint Victor)的著作《肉体与精神的果实》的插画。这棵树的树干象征着“骄傲”,在地下延伸的七条树根分别象征嫉妒、虚荣、愤怒、懒惰、吝啬、暴食以及色欲这七宗罪。由13世纪的多明我会教士罗兰编纂、献给菲利普三世(别称“勇敢者”)的《王者大全》中也出现了“邪恶之树”的纹章图案,但这幅画借用《启示录》中怪兽的七颗头作为七宗罪的象征。
英国萨福克郡的霍克森的壁画(14世纪)中“邪恶之树”的枝干末端变成了七条龙。左右各三条龙构成了树枝,中央的一条龙连接在树干的顶端。七条龙的口中吐出七个半身人像,他们是被拟人化的七宗罪。树下还有两头矮小的恶魔。
霍克森的壁画,14世纪,英国,萨福克郡(七根树枝变成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