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鲁迅解读《水浒传》】

这部书有一层大长处,就是把金圣叹的评和序都删去了。
金圣叹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大怪杰,他能在那个时代大胆宣言,说《水浒》与《史记》、《国策》有同等的文学价值,说施耐庵、董解元与庄周、屈原、司马迁、杜甫在文学史上占同等的位置,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这是何等眼光!何等胆气!又如他的序里的一段:“夫古人之才,世不相沿,人不相及:庄周有庄周之才,屈平有屈平之才,降而至于施耐庵有施耐庵之才,董解元有董解元之才。”这种文学眼光,在古人中很不可多得。又如他对他的儿子说:“汝今年始十岁,便以此书(《水浒》)相授者,非过有所宠爱,或者教汝之道当如是也。……人生十岁,耳目渐吐,如日在东,光明发挥。如此书,吾即欲禁汝不见,亦岂可得?今知不可相禁,而反出其旧所批释脱然授之汝手。”这种见解,在今日还要吓倒许多老先生与少先生,何况三百年前呢?
但是金圣叹究竟是明末的人。那时代是“选家”最风行的时代;我们读吕用晦的文集,还可想见当时的时文大选家在文人界占的地位(参看《儒林外史》)。金圣叹用了当时“选家”评文的眼光来逐句批评《水浒》,遂把一部《水浒》凌迟碎砍,成了一部“十七世纪眉批夹注的白话文范”!例如圣叹最得意的批评是指出景阳冈一段连写十八次“哨棒”,紫石街一段连写十四次“帘子”和三十八次“笑”。圣叹说这是“草蛇灰线法”!这种机械的文评正是八股选家的流毒,读了不但没有益处,并且养成一种八股式的文学观念,是很有害的。

—— 胡适「《水浒传》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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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金圣叹刻本《水浒传》里避讳的谨严(胡适)

前些时,我偶然翻看亡友刘半农影印的金圣叹批刻本《水浒传》(民国二十三年中华书局发行),我看的是“生辰纲”的一大段,我正看的起劲,忽然我的历史考据癖打断了我的文章欣赏!我忽然发现了这部崇祯十四年刻的《水浒传》原来处处严避明朝皇帝名讳,可说是明末刻书避讳的一种样本或范本。
最早引起我注意的,是这个本子里一切“常”字都改成了“尝”字。例如“三阮撞筹”一回里:
(1)若是每尝,要三五十尾也有。(卷十九,十)
(2)我也尝尝这般思量。(卷十九,十六)
这似乎不是无意的罢。我就看下去,下面两卷就有:
(3)你尝说这个人十分了得。(卷二十,九)
(4)闲尝有酒有食只和别人快活。(卷二十一,卅一)
(5)我只要尝情便了。(卷廿一,卅二)
我再翻看前面几卷,单就“楔子”一回里,就有好些例子:
(6)寻尝巷陌陈罗绮。(开卷引邵雍诗,卷五,四)
(7)这代祖师,道行非尝,……贫道等时尝亦难得见。(卷五,十,又同卷十六叶“道行非尝”)
(8)走了魔君,非尝利害。(卷五,十八)
我再翻看金圣叹的第三篇自序,也有这些:
(9)然而胆未坚刚,终亦不能尝读。(卷一,十七)
(10)而犹如尝儿之泛览者。(卷一,二十三)
再看金圣叹做的施耐庵自序,也有这些例子:
(11)大率日以六七人来为尝矣。(卷四,二)
(12)事在性情之际,世人多忙,未曾尝闻也。(卷四,二)
这些例子都可以表示这个刻本用“尝”字替代“常”字不是偶然的错误,乃是有意的避讳。
明朝刻书,本来不避皇帝名讳。到了崇祯三年,礼部奉旨颁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庙讳,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庙讳(见《日知录》卷廿三)。这时候天下已大乱,十四年后明朝就颠覆了。在这短短的十几年之中,很不容易推行这种繁难的避讳制度。所以严格避讳的明末刻书,我们看见的很少。见于记载的,如钱大昕说的“明季刻本书,太常寺作太尝,常熟作尝熟”;如钱谦益的《初学集》刻于崇祯十六年,“常”字都作“尝”字,故“常州”作“尝州”,“中常侍”作“中尝侍”。因为明光宗名叫常洛,故“常”字避讳,改作“尝”字。所以我最早就注意到金圣叹刻的《水浒传》的“常”字都改成“尝”字,必也是避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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