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鲁迅解读《水浒传》】
这部书有一层大长处,就是把金圣叹的评和序都删去了。
金圣叹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大怪杰,他能在那个时代大胆宣言,说《水浒》与《史记》、《国策》有同等的文学价值,说施耐庵、董解元与庄周、屈原、司马迁、杜甫在文学史上占同等的位置,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这是何等眼光!何等胆气!又如他的序里的一段:“夫古人之才,世不相沿,人不相及:庄周有庄周之才,屈平有屈平之才,降而至于施耐庵有施耐庵之才,董解元有董解元之才。”这种文学眼光,在古人中很不可多得。又如他对他的儿子说:“汝今年始十岁,便以此书(《水浒》)相授者,非过有所宠爱,或者教汝之道当如是也。……人生十岁,耳目渐吐,如日在东,光明发挥。如此书,吾即欲禁汝不见,亦岂可得?今知不可相禁,而反出其旧所批释脱然授之汝手。”这种见解,在今日还要吓倒许多老先生与少先生,何况三百年前呢?
但是金圣叹究竟是明末的人。那时代是“选家”最风行的时代;我们读吕用晦的文集,还可想见当时的时文大选家在文人界占的地位(参看《儒林外史》)。金圣叹用了当时“选家”评文的眼光来逐句批评《水浒》,遂把一部《水浒》凌迟碎砍,成了一部“十七世纪眉批夹注的白话文范”!例如圣叹最得意的批评是指出景阳冈一段连写十八次“哨棒”,紫石街一段连写十四次“帘子”和三十八次“笑”。圣叹说这是“草蛇灰线法”!这种机械的文评正是八股选家的流毒,读了不但没有益处,并且养成一种八股式的文学观念,是很有害的。
—— 胡适「《水浒传》考证」
〔第五回〕吾前言两回书,不欲接连都在丛林,因特幻出新妇房中销金帐里以间隔之,固也。然惟恐两回书,接连都在丛林,而必别生一回不在丛林之事以间隔之。此虽才子之才,而非才子之大才也。夫才子之大才,则何所不可之有?前一回在丛林,后一回何妨又在丛林?不宁惟是而已,前后二回都在丛林,何妨中间再生一回复在丛林?夫两回书,不欲接连都在丛林者,才子教天下后世以避之之法也。若两回书接连都在丛林,而中间反又加倍写一丛林者,才子教天下后世以犯之之法也。虽然,避可能也,犯不可能也。夫是以才子之名,毕竟独归耐庵也。
吾读瓦官一篇,不胜浩然而叹。呜呼!世界之事亦犹是矣。耐庵忽然而写瓦官,千载之人读之,莫不尽见有瓦官也;耐庵忽然而写瓦官被烧,千载之人读之,又莫不尽见瓦官被烧也。然而一卷之书,不盈十纸,瓦官何因而起,瓦官何因而倒,起倒只在须臾,三世不成戏事耶?又摊书于几上,人凭几而读,其间面与书之相去,盖未能以一尺也。此未能一尺之间,又荡然其虚空,何据而忽然谓有瓦官?何据而忽然又谓烧尽?颠倒毕竟虚空,山河不又如梦耶?呜呼!以大雄氏之书,而与凡夫读之,则谓香风萎花之句可入诗料;以《北西厢》之语,而与圣人读之,则谓临去秋波之曲,可悟重玄。夫人之贤与不肖,其用意之相去,既有如此之别,然则如耐庵之书,亦顾其读之之人何如矣。夫耐庵则又安辩其是稗官,安辩其是菩萨现稗官耶?
一部《水浒传》,悉依此批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