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自由并不是文明赐予的礼物。在一切文明出现之前,人拥有最大的自由,虽然那时候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个体基本上没有保护自由的能力。文明的发展限制了人的自由,而公正要求这些限制不能有法外之人。在人类社会中被感觉到的对自由的渴望,可能是人们对某些现存的不公正的反抗,因此可以证明,它可能有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也可以和文明的发展保持一致。但是,对自由的渴望也可能源自残存的原始个性。这种个性还没有被文明规训,因此可能在人们心中形成了敌视文明的根源。因此,对自由的渴望反对的是文明的特定形态与文明的要求,或者反对的是整个文明。似乎,一个人的天性无论受到何种影响都不会变成白蚁的天性。面对群体的意志,人毫无疑问会永远站在其对立面维护自己的个体自由。人类斗争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围绕一个核心任务,即在个体的要求和群体的文明要求之间谋求有利的调和方案,也就是能带来幸福的方案。而触及人们命运的一个问题是,人们是否能够通过某些特殊的文明形态实现这种调和方案,或者这种矛盾是否可以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