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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最激进的解构主义者也会接受这个看法:存在着绝然不能认可的诠释。这也就意味着被诠释文本对诠释者强行规定了一些限制。诠释的极限同文本拥有的权利(而文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权利)一致。
甚至在自空文本中(参见《小世界》一章),我们仍然有着衍义对象,它们毫无疑问地言明自身的不可能性。让我们实事求是一些:没有比生成没有意义的文本更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如果有什么需要被诠释,那么诠释者必须在某个地方、运用相关的方式找到它。
——「前言」
5.2.1 续作
第一种类型的重复是续作。在这种情况中人们让先前成功的故事中的人物再次登场,目的是为了利用他们,讲述在第一次历险结束之后他们身上又发生了什么。最为著名的续作例子是大仲马的《二十年后》;最近的例子则是《星球大战》和《超人》续集。续作取决于商业决定。
5.2.2 重作
重作是重新讲述先前取得成功的故事。看看有无数个版本的《化身博士》和《叛舰喋血记》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