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这东西,无论由谁来讲、怎么来讲,无疑都是一种兼容广纳的表现形态。甚至可以说,这种兼容广纳的特性就是小说朴素而伟大的能量源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我看来,“谁都可以写”与其说是毁谤小说,毋宁说是溢美之词。
也就是说,小说这种体裁就好比职业摔跤的擂台,不论什么人,只要心存此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参与进来。绳栏间的缝隙很大,还备有方便上下的梯凳,擂台也十分宽绰,一旁没有虎视眈眈的保安时刻准备阻止旁人登台打擂,裁判员也不怎么说三道四,台上的摔跤手——这里就相当于小说家喽——从一开始就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劲头:“无所谓啦,不管是谁,就尽管冲上来吧。”这该说是通情达理呢,还是性情随和,抑或是灵活变通?总之是非常粗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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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当时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暂且不论,总之它就这么发生了。这件事该怎么说好呢,就像是天启一般。英语里有个词儿叫“epiphany”,翻译过来就是“本质的突然显现”“直觉地把握真实”这类艰深的文辞。说得浅显些,其实就是“某一天,什么东西突如其来地闪现在眼前,于是万事万物为之面目一变”的感觉。这恰恰是那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此为界,我的人生状态陡然剧变。就是在戴夫·希尔顿作为第一击球手,在神宫球场打出潇洒有力的二垒打的那一瞬间。
比赛结束后(我记得那场比赛是养乐多队获胜),我坐上电车赶往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SAILOR牌,两千日元)。当时无论是文字处理机还是个人电脑都没有普及,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手写。不过有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心扑通扑通地乱跳。因为用钢笔在稿纸上写字,对我来说实在是暌违已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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