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一种行为指导模式,它既新颖,又复杂,改变起来也很缓慢,以至于不能在短时间内被大众接受。动物的伦理是个体认知复杂情况下的指导模式,而人类伦理却是一种尚在发展中的群体指导模式。
——《土地伦理》
这个结论与我们现有的哲学信条相矛盾,哲学认为随着人口密度加大,人类的生活会变得更丰富;那么,假若人口密度无限增长,人类生活难道会无限丰富?生态学却认为,任何一种环境都无法适应无限增长的人口密度,通过人口密度增长获得不了长久的收益。
我们不可能完全了解人与土地之间的全部关系。最近,人们在研究矿物质和维生素营养学中发现,有种极其微量的物质决定了土壤对于植物的价值,从而也决定了植物对于动物的价值。那么它对向下的循环过程又意味着什么?对那些消失的、被视为美学上的奢侈的物种又意味着什么?它们为土壤形成提供过什么帮助,对土壤的维持又有哪些特别的重要意义?韦弗教授提议,我们应该让草原的野花去拯救那些因风沙而荒芜的土壤。谁又能知道,我们不会将鹤儿、秃鹫、水獭和灰熊利用起来?
迄今为止,所有伦理的形成都有一个前提:个人是群体的组成部分且与之相互依赖。他的本能,促使他为了在群体中获取地位去竞争;而他的个人伦理观,又促使他跟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合作,这合作的目的是创造对其自身更为有利的竞争环境。
土地伦理只是将群体概念扩展了,把土壤、水、植物、动物涵盖进去。我们可以把这些要素统称为土地。
听起来好像很令人费解。我们不是早已表达过对土地和家园的热爱和担当了吗?我们的确这样做过,但问题是,我们所爱的是什么?土壤,正被我们推入河流;水,它除了运输船只和冲走污秽之外,简直一无是处;植物,即便在我们眼前消失也没有感觉;动物,最大最美的物种早已被我们赶尽杀绝。土地伦理并不能阻止我们去改造,却能证实它们有在自然状态下继续生存的权利。
简单来说,土地伦理的目的是扭转“人类是万物的征服者”的观念,让我们认可人类是“土地—群体”的其中一位公民。这意味着对群体其他成员的尊重,也意味着对群体本身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