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一眼花园。”汤姆说完,转身离开房间。
他跑下楼梯,出了前门,绕到后院。拴大丽花的木桩和线都在。艳阳柑被吹得疯狂地点头,却仍然挺直腰杆。花瓣卷曲的橘色大丽花也一样,难怪汤姆如此钟爱。
西南方蓝灰色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汤姆站在原地,等待雷声响起。雨水打湿了他的脸,傲慢的雷声悠悠地回荡在云霄。
如果那天晚上他遇到的男孩就是法兰克·皮尔森呢?男孩自称有十九岁,但更像是十六岁,家住缅因州,而非纽约。老皮尔森去世后,《国际先驱论坛报》上是不是刊登过一张全家福?要不就是《星期日泰晤士报》?反正一定登过他父亲的照片,虽然相貌完全想不起来了。但是三天前的那个男孩,汤姆仍然记得对方的模样,要知道他平时跟人交往,很快就忘得一干二净。男孩的表情忧郁而严肃,不爱笑,嘴唇紧闭,深色的一字眉,右脸颊长了颗小痣,普通照片上也许看不出来,不过仍然是个典型特征。男孩有礼貌,还很谨慎。
“汤姆!——快进来!”海洛伊丝在落地窗后喊他。
汤姆朝她跑过去。
“你想被闪电击中吗?”
汤姆踩在门垫上擦靴底。“我没淋湿!我在想别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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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走进过道,见男孩的房间还亮着灯,从旁边经过时,房门开着一条缝,法兰克叫了他一声。他走进去,法兰克关上门。男孩换了睡衣,拉开了被单,但还没有躺上床。
“刚才在楼下,我真像个胆小鬼,”法兰克说,“我是指我说那些话的方式,用词错误,还差点哭鼻子,天哪!”
“那又怎样?没关系。”
男孩走过地毯,低头看着自己的光脚。“我想失去自我。相比自杀,失去自我的效果更好。这都是因为特瑞莎。要是我能像蒸汽一样消散就好了。”
“你的意思是失去身份?还想失去什么?”
“失去所有的东西——有一次跟特瑞莎在一起,我以为把皮夹丢了,”法兰克笑着说,“我们在纽约的一家餐厅吃饭,我准备付钱,却找不到皮夹。我记得几分钟前才把它掏出来,也许掉地上了。我们坐的长凳,我钻到桌子底下找,还是没找到,然后我想,也许忘在家里了!跟特瑞莎在一起的时候,我脑袋总是晕乎乎的。没错,快要昏倒的感觉。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每次都是,叫人无法呼吸。”
汤姆同情地闭上眼睛。“法兰克,跟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即使心头紧张得不得了,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
“是,先生——反正,那一天,特瑞莎说:‘你一定没弄丢,再找找看。’后来,连侍者都过来帮我找,特瑞莎说她来付钱,拿钱包时,却发现我的皮夹装在她的手包里,因为我太紧张,提早把皮夹掏出来了。每次和特瑞莎在一起都这样,本来以为很尴尬——却每每出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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