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让你从阳台上观看的就是这种游行,记得吧,还一边对你唱:

兹姆来啦,兹姆来啦
雄赳赳的军人”

我突然也记起了这首歌。一切恢复了本来的位置和范围。但是我有点若有所失,仿佛当初我更接近于真实,在我的全新感觉面前具有如此重要性的事,一定堪称历史事件。因此渴望把事件推到非常遥远的过去,让时间的距离赋予它伟大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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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我已是欢欣雀跃,对自己、对天空和对周围的人,都感到满意,对一切充满好奇,对一点小事都感到开心,对未来满怀着希望。不知为什么,这天回来时,我没走平常习惯走的圣普拉熙德街,而走了左边平行的一条小街。是出于开心,或者纯粹是出于换条路走走的念头。时近中午,空气清亮,几乎称得上暖融融的阳光,把那条窄窄的街道,纵划为两部分,因此一边的人行道阳光灿烂,另一边的人行道处在阴影里。
半道上,我离开阳光,想去感受一下阴凉。我那样高兴,边走边唱,欢蹦乱跳,两眼望着天空。正在这时,仿佛是对我的愉快心情的回应,我看见一个小小的、会飞的、金色的东西向我飘落下来,宛似一团阳光穿过阴影,扇动着翅膀,向我飞近,圣灵般落在我的鸭舌帽上。我伸手一抓,一只漂亮的小金丝雀蹲在我的手掌心里。它像我的心脏一样跃动着;我感觉自己的心脏膨胀得充满了整个胸腔。我极度的快乐无疑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即使感觉迟钝的人类没有觉察到,但稍许敏锐的眼睛,肯定看到我整个儿像一面诱鸟反光镜一样闪闪发光。正是我的光芒引来了这个上天的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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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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