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什么神的名义,以什么理想的名义,禁止我按自己的天性生活?但这种天性会把我带到何处,如果我只按天性行事?迄今为止,我奉行的是基督的伦理道德,或者至少是人们作为基督的伦理道德而教给我的某种清教主义。为了竭力遵循这种主义,弄得我整个人深深地陷入了惶恐之中。我不赞成生活可以没有准则,我的肉体的要求不可能不需要得到我的思想的同意。这类要求如果更为一般,那么我怀疑我的惶恐是否会小一些。因为问题根本不在于我的欲望要求什么,尽管这么长时期我以为应该拒绝它的一切。不过我终于开始怀疑,上帝本人是要求如此的克制,如果不断反抗并非大逆不道,又不是针对上帝的,而且在这场自我闹别扭的斗争中,我可以合情合理地把错误归咎于另一半。最后我隐约看到,这种不协调的二重性也许很可能转化为和谐。我立刻觉得,这种和谐可能就是我的最高目标,就是寻求活在世上的明显理由。当九三年十月我乘船去阿尔及利亚时,我的热情驱使我奔向的并不仅仅是一片新的土地,而是奔向“这个”,奔向那金羊毛。我决意出去走走,但犹豫了很长时间,委决不下是否跟我表哥乔治·普舍走,他邀请我去冰岛进行一次科学考察旅行。当保罗·洛朗在一次什么竞赛中得奖,获得一笔旅行费,不得不远走他乡一年时,我还在犹豫。他选择我作为他的旅伴,这才决定了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