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故事具备两个要素。首先,它依靠叙述本身,而非论述或逻辑来传达信息。其次,它能使人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认同感。我们并不愿被说服或是被要求去做什么事。我们愿意去体验一些令人愉快的事,比如一个有趣的故事。即便我们和这个故事毫无关系,听故事的过程也能在我们与叙述者之间建立一条纽带——之后,叙述者就可以大肆利用这条纽带了。
无论故事是悲是喜,我们都不太容易从中挑出毛病。我能指出他人逻辑中的谬误,但无法指出他人感觉上的错误。在讨论道理时,我可以与对方展开辩论。但对方给我讲故事时,我就很难发现其中有什么值得警惕的地方了。毕竟,可疑的事情从来不会直白地呈现给你,只会偷偷摸摸地暗示。
心理学家梅兰妮·格林(Melanie Green)和蒂莫西·布洛克(Timothy Brock)对故事的说服力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人们越是深入故事的世界,就越可能对其全盘接受、深信不疑——即使一些细节自相矛盾也无所谓。我们对叙述的标准比对其他形式的宽松得多。而如果这个故事能激发我们的强烈情感——多么可怕啊!我不敢相信她遇到了这样的事!——这又会使故事的可信度再上一个台阶。换句话说,骗子用来打动我们的故事越具戏剧性,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