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阿肯色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研究说服策略的埃里克·诺尔斯(Eric Knowles)和威得恩大学的组织与社会心理学家杰·林恩(Jay Linn)提出,一切说服策略都可以被归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阿尔法型,这种策略更为常见,目的在于增加某事物的吸引力;第二种是伽马型,目的在于减弱某事物的不利因素。使用阿尔法型策略时,你需要尽力让自己的提议显得更加吸引人。你要描绘出一种有利的背景——为什么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为什么你是做这件事的最佳人选,大家会如何从这件事中获利,如此这般。在使用伽马型策略时,你需要提出一个看似不需要动脑子就能回答的问题:我为什么不去做这件事呢?这么做对我有什么损失吗?两名研究者把这两种并行的策略合称为“接近–回避说服模型”(approach-avoidance model of persuasion):要劝某人接受某事物,就要创造理由去让他想接近它,并减少一切让他想回避它的理由。
欺诈游戏中骗子设下的圈套,就是对阿尔法和伽马策略的混合运用:找到受害者,并用情感攻势使其卸下防备后,就到了真正去说服的时候了。布朗让巴雷特上了圈套,靠的就是让他相信自己是竞选工作的最佳人选(阿尔法),而且没有任何理由不让他去做这份工作(伽马)。这样有什么不好吗?骗子在料敌机先阶段锁定猎物并挖掘对方的喜好、欲望与恐惧,在动之以情阶段获取猎物的注意力并放下诱饵。在请君入瓮阶段则要确保猎物咬钩,而且要咬得够紧——否则,到手的猎物哪怕稍做挣扎,也可能迅速逃走。
心理学家罗伯特·西奥迪尼(Robert Cialdini)是说服策略研究领域的专家。他指出,绝大部分说服过程由六大原则主导:互惠互利(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承诺和一致(我今天相信的事和昨天一样)、社会认同(做这件事会让我找到归属感)、友谊或喜好(字面意义)、稀缺性(动作要快!好货不等人)以及权威(你看上去是个中专家)。这些都是阿尔法型原则,目的是增强说服的吸引力。虽然西奥迪尼列出这六项原则的本意是正面的(增强领导力、在重大问题上说服他人),但这些原则在很多时候也能被用于其他方向。骗子只需把其中几项结合起来,再加上一些克服负面因素的伽马策略,让猎物上钩的可能性就会大增——如果骗子在料敌机先和动之以情阶段下过功夫,那就更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