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纪(十二卷 总卷1-12)
▷表(十卷 总卷13-22)
▷书(八卷 总卷23-30)
▷世家(三十卷 总卷31-60)
▷列传(七十卷 总卷61-130)

▷晋世家第九

晋唐叔虞者,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初,武王与叔虞母会时,梦天谓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余与之唐。”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故遂因命之曰虞。
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
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厉侯。厉侯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已来,年纪可推。自唐叔至靖侯五世,无其年数。
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
十八年,靖侯卒,子釐侯司徒立。釐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十八年,釐侯卒,子献侯籍立。献侯十一年卒,子穆侯费王立。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適庶名反逆,此后晋其能毋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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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周顷王崩,公卿争权,故不赴。晋使赵盾以车八百乘平周乱而立匡王。是年,楚庄王初即位。十二年,齐人弑其君懿公。
十四年,灵公壮,侈,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灵公怒,杀宰夫,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过朝。赵盾、随会前数谏,不听;已又见死人手,二人前谏。随会先谏,不听。灵公患之,使鉏麑刺赵盾。盾闺门开,居处节,鉏麑退,叹曰:“杀忠臣,弃君命,罪一也。”遂触树而死。
初,盾常田首山,见桑下有饿人。饿人,示眯明也。盾与之食,食其半。问其故,曰:“宦三年,未知母之存不,愿遗母。”盾义之,益与之饭肉。已而为晋宰夫,赵盾弗复知也。九月,晋灵公饮赵盾酒,伏甲将攻盾。公宰示眯明知之,恐盾醉不能起,而进曰:“君赐臣,觞三行可以罢。”欲以去赵盾,令先,毋及难。盾既去,灵公伏士未会,先纵狗名敖。明为盾搏杀狗。盾曰:“弃人用狗,虽猛何为。”然不知明之为阴德也。已而灵公纵伏士出逐赵盾,示眯明反击灵公之伏士,伏士不能进,而竟脱盾。盾问其故,曰:“我桑下饿人。”问其名,弗告。明亦因亡去。
盾遂奔,未出晋境。乙丑,盾昆弟将军赵穿袭杀灵公于桃园而迎赵盾。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少,侈,民不附,故为弑易。盾复位。晋太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以视于朝。盾曰:“弑者赵穿,我无罪。”太史曰:“子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诛国乱,非子而谁?”孔子闻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宣子,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出疆乃免。”
赵盾使赵穿迎襄公弟黑臀于周而立之,是为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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