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本名为《恶魔幻影志》的艺术史随笔集,是笔者写于十七年前的作品。1961年3月至10月,分八期连载于艺术杂志《水彩画》。此番作为单行本出版之际,笔者新添了四十页左右的内容,但大体上保持了十七年前的原貌。
桃源社早有将本书结集出版的打算,但由于笔者要么忙得无暇他顾,要么一闲下来便又疏懒怠惰,本书的面世便不得不推迟至今。说实话,笔者很想将这部少作全面推倒重来。十七年前,笔者年不过三十,不顾知识储备与参考文献的匮乏,单凭一腔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就执意挑战在当时的日本尚无人涉足的领域。如今想来,不曾亲眼见过一座罗曼式教堂却洋洋洒洒写下数万言,不免让人羞惭。
在今日之笔者看来,这部少作多有思虑不周之处,令人不满之处更是俯拾皆是。然而,推倒重来也不太现实。笔者最终决定不做改动,让《恶魔幻影志》保持发表在杂志上的原貌结集出版,因为我今后或许也不会再有做大幅修改的余裕了。思虑不周或者令人不满之处虽然显眼,但当作研究资料来阅读不也有一番意趣吗?
十七年来,笔者一直在收集中世纪恶魔题材绘画作品的相关书籍,如今它们已在我的书房中堆叠成山。在写《恶魔幻影志》之时,笔者未能活用这些沉睡在书房深处的资料便草草让其面世,对此我也深感遗憾。但这实属无可奈何之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对笔者这种不善布局谋篇的人而言,大幅修改书稿实在难办。
这听上去极像在辩解,但《恶魔幻影志》确实是笔者最心爱的作品之一,正因如此,它才迟至今日面世。笔者现在深切地体味到了眼看着掌上明珠嫁为人妇的父亲的心境。出嫁的筹备工作远远谈不上周全,但为了已耐心等待十七年的桃源社的矢贵升司君,笔者也只好微笑着送女儿出嫁。
单行本新添的部分包括第一章《恶魔形象的起源》以及第二章《恶魔的肖像学》的前半篇。这些篇章也是在数年前写下的。

197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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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古代宗教与恶魔族群一道,被流放到世界的边境。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边境与人类世界之间有一条极为明确的界线。希腊人的地狱位于苍茫大海的彼岸,罗马人的地狱位于意大利半岛的库迈附近的阿佛那斯湖湖底,湖中源源不断地喷出硫黄。埃及人、亚述人和以色列人都具有符合各自民族性的地狱概念。共通的地狱信仰在古代闪米特族生活的世界广泛传播,地狱是恶魔、怪物与假先知经受永恒惩罚的场所,以《以诺书》为代表的众多《旧约》伪经与启示录文学使得这一信仰在犹太教传统中扎根。
不过,在基督教传统中,地狱的概念要更加复杂精巧,这是因为作为圣子的基督揭示了双重的否定性:基督不单单要把人类从尘世的生命中解放出来,更要以一己之肉身的陨灭换取恶魔王国的灭亡。恶魔因为将荣耀之王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而受罚。这种处罚也有为“赎罪”而设的意味,如果恶魔从一开始就表示臣服,基督则无法为人类赎罪。据《希伯来书》所载,基督之所以成为血肉之躯,是因为他“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
基督教从恶魔与死亡的同一化出发,发展出独特的信仰教条。为了拯救落入地狱的义人,基督在死后下降到冥府——这一重要的教义命题并不见诸正典,而是出自被视为伪经的《尼哥底母福音》,在尼西亚公会议后被确立为正统教义。从严格意义上讲,冥府(limbus)并不是地狱,而是在《旧约》时代,即基督降世前死去的义人和未受洗礼辄夭折的婴儿所在的地方。于是,基督教将地狱分成两部分,从而解决了救世主出现前后之历史间的矛盾,同时消解了地狱概念所包含的精练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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