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鲁迅解读《水浒传》】
这部书有一层大长处,就是把金圣叹的评和序都删去了。
金圣叹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大怪杰,他能在那个时代大胆宣言,说《水浒》与《史记》、《国策》有同等的文学价值,说施耐庵、董解元与庄周、屈原、司马迁、杜甫在文学史上占同等的位置,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这是何等眼光!何等胆气!又如他的序里的一段:“夫古人之才,世不相沿,人不相及:庄周有庄周之才,屈平有屈平之才,降而至于施耐庵有施耐庵之才,董解元有董解元之才。”这种文学眼光,在古人中很不可多得。又如他对他的儿子说:“汝今年始十岁,便以此书(《水浒》)相授者,非过有所宠爱,或者教汝之道当如是也。……人生十岁,耳目渐吐,如日在东,光明发挥。如此书,吾即欲禁汝不见,亦岂可得?今知不可相禁,而反出其旧所批释脱然授之汝手。”这种见解,在今日还要吓倒许多老先生与少先生,何况三百年前呢?
但是金圣叹究竟是明末的人。那时代是“选家”最风行的时代;我们读吕用晦的文集,还可想见当时的时文大选家在文人界占的地位(参看《儒林外史》)。金圣叹用了当时“选家”评文的眼光来逐句批评《水浒》,遂把一部《水浒》凌迟碎砍,成了一部“十七世纪眉批夹注的白话文范”!例如圣叹最得意的批评是指出景阳冈一段连写十八次“哨棒”,紫石街一段连写十四次“帘子”和三十八次“笑”。圣叹说这是“草蛇灰线法”!这种机械的文评正是八股选家的流毒,读了不但没有益处,并且养成一种八股式的文学观念,是很有害的。
—— 胡适「《水浒传》考证」
这种方法,可见当时的戏曲家叙述梁山泊好汉的事迹,大可随意构造;并且可见这些文人对于梁山泊上人物都还没有一贯的、明白的见解。
以上我们研究元曲里的水浒戏,可得四条结论:
(1)元朝是“水浒故事”发达的时代。这八九十年中,产生了无数“水浒故事”。
(2)元朝的“水浒故事”的中心部分——宋江上山的历史、山寨的组织和性质——大致都相同。
(3)除了那一部分之外,元朝的水浒故事还正在自由创造的时代:各位好汉的历史可以自由捏造,他们的性情品格的描写也极自由。
(4)元朝文人对于梁山泊好汉的见解很浅薄平庸,他们描写人物的本领很薄弱。
从这四条上,我们又可得两条总结论:
(甲)元朝只有一个雏形的水浒故事和一些草创的水浒人物,但没有《水浒传》。
(乙)元朝文学家的文学技术,程度很幼稚,决不能产生我们现有的《水浒传》。
(附注)我从前也看错了元人的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位置。近年我研究元代的文学,才知道元人的文学程度实在很幼稚,才知道元代只是白话文学的草创时代,决不是白话文学的成人时代。即如关汉卿、马致远两位最大的元代文豪,他们的文学技术与文学意境都脱不了“幼稚”的批评。故我近来深信《水浒》、《西游》、《三国》都不是元代的产物。这是文学史上一大问题,此处不能细说,我将来别有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