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鲁迅解读《水浒传》】
这部书有一层大长处,就是把金圣叹的评和序都删去了。
金圣叹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大怪杰,他能在那个时代大胆宣言,说《水浒》与《史记》、《国策》有同等的文学价值,说施耐庵、董解元与庄周、屈原、司马迁、杜甫在文学史上占同等的位置,说“天下之文章无有出《水浒》右者,天下之格物君子无有出施耐庵先生右者!”这是何等眼光!何等胆气!又如他的序里的一段:“夫古人之才,世不相沿,人不相及:庄周有庄周之才,屈平有屈平之才,降而至于施耐庵有施耐庵之才,董解元有董解元之才。”这种文学眼光,在古人中很不可多得。又如他对他的儿子说:“汝今年始十岁,便以此书(《水浒》)相授者,非过有所宠爱,或者教汝之道当如是也。……人生十岁,耳目渐吐,如日在东,光明发挥。如此书,吾即欲禁汝不见,亦岂可得?今知不可相禁,而反出其旧所批释脱然授之汝手。”这种见解,在今日还要吓倒许多老先生与少先生,何况三百年前呢?
但是金圣叹究竟是明末的人。那时代是“选家”最风行的时代;我们读吕用晦的文集,还可想见当时的时文大选家在文人界占的地位(参看《儒林外史》)。金圣叹用了当时“选家”评文的眼光来逐句批评《水浒》,遂把一部《水浒》凌迟碎砍,成了一部“十七世纪眉批夹注的白话文范”!例如圣叹最得意的批评是指出景阳冈一段连写十八次“哨棒”,紫石街一段连写十四次“帘子”和三十八次“笑”。圣叹说这是“草蛇灰线法”!这种机械的文评正是八股选家的流毒,读了不但没有益处,并且养成一种八股式的文学观念,是很有害的。
—— 胡适「《水浒传》考证」
石碣妖魔 《集异记》:唐苏州吴县民汪凤,宅在通津,往往怪起,损其价而标货焉。邑胥张励者,为邑中蠹横,每经其门,遥见二青气彻天,谓宝玉之藏,因以百缗得之。寻得其所,大具畚锸发之,掘地不六七寸,遇盘石,去其石,则有大柜,仍以铁索周匝束缚,用铁汁固缝,重以石灰密封之,每面各有朱记七颗,文若隶篆,而又屈曲钩连。加钳锤极力开拆,石柜既启,有铜釜,可容一斛,釜口铜盘覆焉,用铅锡固护,仍以紫印九颗回旋印之,印文不类前体,而全如古篆。拆去铜盘,釜口以绯缯三重幂之。励才揭起,忽有大猴跳而出,釜中有石铭云:“祯明元年七月十五日茅山道士鲍知远囚猴神于此。其有发者,后十二年胡兵大扰,六合烟尘,发者俄亦族灭。”励以天宝二年十月发,至十四年冬禄山乱起,周年励家灭族。是书用此事为发端,方振得起北宋之末之乱,于梁山泊又其浅小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