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将大量财富埋在墓中,会给人民造成强制性负担,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这么做的,正是掌握政治权力的统治阶级,也只有他们才有权采用厚葬久丧的政策,所以墨家选择王公、大人作为论说节葬的主要对象,也是当然的了。
除此以外,墨家提倡节葬论还有其他原因,那就是节葬论与墨家整个思想体系的关系。墨家举出“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作为节葬的功效,这三点在以尚贤论为首的《墨子》十论中频繁出现。而且,认为厚葬久丧会招致上帝、鬼神的惩罚,这种论述很容易与天志论、明鬼论之间建立联系。这些都说明,节葬论并不孤立,而是与十论的其他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中已经说明的那样,墨家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各诸侯国的生存,以周的分封制度为基础,维持世界的秩序。为此,一方面需要大国的执政者立刻停止侵略和吞并,另一方面,也需要让小国的执政者防备他国侵略,在国内维持安定的统治。节葬论要求王公、大臣等统治阶层废止厚葬久丧的政策,充实国家财政,增加人口,维持国内治安,以此增强本国的防御能力,这种做法,也是墨家实现其最终目的的环节之一。在此,我们既能认识到节用论、节葬论与非攻论的联系,也可以注意到尚贤论、尚同论与节葬论秉持着同样的目的,能看到其间的关联。
而且,节葬论主张把辛苦生产出来的财富用于生者而非死者,废除久丧以便让人们回归生产活动,彼此用自己生产的财富与他人分享利益,这体现了节葬论与兼爱论的联系。进一步看,批判久丧,强调劳动的必要性,对照后文要介绍的非乐论和非命论,可以发现其主旨也是相同的。
如上所述,节葬论深深植根于墨家思想体系之中,所以对墨家来说,厚葬久丧的是非对错,已经超越了个人感情的领域,不仅仅是吊唁死者有无诚意的问题,而且必须看作重大的政治问题。墨家把节葬论的主要论述对象定位为王公、大臣,其理由也在于此。
在这一点上,儒家其实也是一样的,把尊重葬礼作为恢复社会秩序的重要辅助手段。结果,同样是为了重建周初的社会制度,墨家和儒家一方主张节葬,一方主张厚葬久丧,他们的论战越来越激烈,一直持续到战国末期。
于是,这种论争本来只是理论的副产品,却由于对立太过激烈而造成误解,让人以为节葬论的目的本来就是与儒家论争。因此,墨家的本意逐渐被遗忘,仅仅给后世留下了模糊的印象,认为墨家薄情寡义,缺乏悼念死者的真心。而儒家顺应了中国人难以抛弃的传统习俗,在论争中始终占据着有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