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家都说典型的英国小说呆板拘谨,而典型的美国小说总是吵吵闹闹,充满“动感”和暴力呢?我想根本原因是在美国,十九世纪的自由传统仍然还活着,虽然那里的现实生活和这里一样死气沉沉。
在英国,生活是顺从和拘谨的。每件事情都由家庭纽带、社会地位和谋生难易所决定,而这些事情是如此重要,没有哪个小说家能够忘记它们。在美国,它们要么不起作用,要么小说家很容易摆脱它们。因此,一部美国小说的主人公不会是社会机器的一个齿轮,而是一个无拘无束、没有责任感、争取自我救赎的个体。如果他想去西雅图,或当一个卖花生的小贩,或和妻子离婚寻找一个精神伴侣,他总是可以这么做,只要他有钱——而到了那个时候他似乎总是会有钱。
——「评瓦迪斯·费舍尔的《我们被背叛了》、乔治·布雷克的《大卫与乔安娜》、尼古拉·古斯盖的《离奇事件》、伊丽莎白·詹金斯的《凤凰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