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只要肤色情感依然存在,白人就无法把黑人当人看待。他们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奴隶或宠物。那个男孩从小到大一直觉得白人横亘在他与太阳之间,让他丝毫感觉不到生命的意义。
“你知道白人住在哪里吗?就在我的肚子里,我能够感觉到他们。”
“是的,而且在你的胸口和喉咙里。”古斯说道。
“就像被火烧一样。”
“有时候你喘不过气来……”
他“知道”迟早他会杀人。换句话说,他总是想要杀人。只有在犯罪和逃亡的那24个小时里他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人,掌控着自己的命运,在采取行动而不是被主宰。他所作出的可怕的事情让他获得了解放的感觉。没有白人能够理解这个事实,除了那个为他辩护的犹太律师,而他拒绝承认这一点。
——「评理查德·赖特的《土著之子》、特拉文的《丛林里的桥》与《死亡之船》、弗雷德·厄克特的《我爱上了水手》、菲利普·乔丹的《她已经走了》、莱昂·福伊希特万格的《巴黎公报》、杰弗里·特里斯的《天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