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https://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词语意义的绝对性与魔力性其实已经预设,事物的客观行为始终可以借由词语意义而存在。在这一点上,诡辩学派的批判确实一针见血。此外,这个学派还很有说服力地证明了语言的无能。如果理型只不过是一些名称——这个看法仍有待证实——人们对于柏拉图的攻击就算是合理的了!类概念如果可以表明事物的类似性与一致性,它们就不再只是名称。那么,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就是,这种一致性是否客观?事物之间的一致性的确是存在的,因此类概念也具有实在性。类概念包含着实在的事物,就如同包含着对于事物精准的描述。类概念之间的区别只在于,它本身是在描述事物或是在表明事物的一致性。因此,问题并不在于概念或理型本身,而是在于它们的语言表达。然而,语言表达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贴切地再现所指称的事物或事物的一致性。由此看来,唯名论派对于柏拉图的理型唯实论的攻击原则上是一种不合理的侵犯,所以,柏拉图愤怒地对这些攻击展开防卫完全是正当的。
依照犬儒学派——即唯名论派——的安提西尼的看法,内属性原则(das Inhärenz-Prinzip)存在于以下的语言事实里:人们只能使用少数几个述词来修饰一个主词,甚至还不可以使用任何与主词无涉的述词。安提西尼认为,只有与主词相符的叙述才是有效的。至于一些主词与述词相同的句子(例如,“甜的东西是甜的”),毫无叙述内容可言,因此这样的句子并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撇开这种情况不谈,那么,内属性原则的弱点就在于,即便使用的词语正确无误——词语与其指涉的事物彼此相符一致——但词语却和所指涉的事物本身无关,举例来说,“草”这个字词其实跟“草”这个事物没有任何关联性。此外,内属性原则也同样高度受制于古老的词语崇拜(Wortfetischismus),带有这种癖习的人们竟然天真地以为,词语就是所指称的事物。因此,唯名论者如果对唯实论者叫嚣“你在做梦!你以为自己在跟事物打交道,其实你只是在跟词语这个怪物缠斗”,唯实论者也可以用相同的说辞回应唯名论者的攻击,因为唯名论者所考虑的也是描述事物的词语,而不是事物本身。即使唯名论者会针对不同的事物使用不同的词汇,但这些词汇毕竟还是词汇,并不是事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