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https://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所有逻辑与智识的论述——尽管如此无懈可击——都在去除客体印象(Objekteindruck)的生动性与直接性。为了完成论述,这种做法虽然势在必行,却也因此而失去了对于外倾态度而言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与真实客体的关联性。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心理态度都无法提出可以调和对立的双方,且令双方感到满意的折中公式。不过,人们却不该让自己陷于这种冲突的拉锯中——即使他们的思维可以应付这种分裂状态——因为这种分裂状态并不只是远离生活现实的哲学问题,它还是每天不断重复出现在人们跟自己、跟外在世界的关系里的问题。因为这场流派之争根本上牵涉了这个问题,所以,人们即使对这两派的论证有所讨论,却还是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如果人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能够调解双方矛盾的第三种观点:“在智识里的存在”缺少可被感官察觉的真实性,“在事物里的存在”则显得思想贫乏不足。然而,观念和事物已经交会于人们的心理,而心理也尽力地维持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如果心理无法让观念获得具有生命力的价值,观念最后会如何?如果心理把制约的力量从感官印象中抽离,客观事物又会如何?假如实在性不是我们内在的真实性,不是“在灵魂里的存在”,那么实在性到底是什么?具有生命力的真实性既不是通过事物确实而客观的行为,也不是通过观念的公式而存在,而是借由此二者在生动的心理过程中的联结,即“在灵魂里的存在”。只有通过特定的心理活动,感官的察觉才会深入客体所带来的印象中;只有通过特定的心理活动,观念才能获得可以产生效应的力量;此二者都是构成具有生命力的真实性所不可缺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