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https://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有这么一道适用于外倾者的公式:“内化所有外显的一切,并为内在的一切塑造形式。”席勒在歌德身上所激发的——诚如我们在前面的引文所看到的——就是这种反应,而且歌德在写给席勒的信件上也曾做过类似的描述:“我几乎可以这么说,我所有的行动全都符合唯心论的精神:我并不关心外在的东西,我只要求一切都能切合我的想法。”歌德这番话等于是在告诉我们,外倾者在进行内在思考时,就跟内倾者在采取外部动作时同样专断。适用于外倾者和内倾者的公式只有在个体达到某种近乎完美的状态时才具有效力:也就是在内倾者已经拥有一个丰富的、灵活的、具有表现力的观念世界,而不再强求客体符合本身的思维时,或是在外倾者已经掌握了关于客体的完整知识,并能充分尊重客体,而不再用本身的思维来扭曲它们时。我们在席勒的身上可以看到,他曾以最高度的可能性建立起他的内倾者的公式,并以超高的标准要求个体的心理发展。在这里我们假设,身为内倾者的席勒已经对于他的公式了如指掌。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外显所有内在的一切,并为外显的一切塑造形式”这道公式就是典型的内倾者的意识态度。这道内倾者的公式建立在两个假设上,即个体内在观念世界与形式原则的理想范围,以及感官原则被理想地运用的可能性。感官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不再显示为易感性,而是一种积极的潜力。人们只要具有“感官性”,“就只能以世俗的形式存在着”。人们如果不想让自己“只是以世俗的形式存在着,就必须赋予内容某些形式”。这里存在着一种与消极的、充满忍耐的感官原则完全背离的现象。这种现象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几乎难以接受这样的情况:人们让自己的观念世界拥有非常宽广的领域,但这样的领域却需要赋予它的实质内容适合的形式,同时还需要把本身的易感性和感官性从消极转为积极状态,借此让它们可以达到观念世界的高度。除非人们具有类神性,否则人们无论在哪里都必须与他人联结,也就是受制于他人。曾经有人指出,席勒一定是个敢于扭曲外在客体的人,而且以粗暴的方式让原始的劣势功能获得毫无限制的存在权利。就像我们所知道的,哲学家尼采在100年后也这么做过——至少在理论上。不过,这样的说法在席勒身上根本行不通,因为就我所知,他从未在任何地方刻意表达过这一点。他的内倾者的公式其实带有更多天真的、唯心论的本质。这种本质大致符合当时的时代精神,毕竟那个时代还未受到人们高度怀疑人性本质和人性真相的不良影响,不像后来的尼采所开启的那个充斥心理批判癖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