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https://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席勒所认为的理性并不是拉丁文的ratio(理性),而是一种层次更高的、近乎神秘的能力。实际上,对立的双方只有通过妥协或非理性的方式才能达成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会出现某种新的事物,即第三方。它虽然不同于双方,却可通过从双方获取相等的能量来同时表达它们,而不是只表达其中的一方。这种表达无须通过策划,只能经由生命来完成。正如我们在以下这段节录的文字里所看到的,席勒事实上也意识到这种可能性:
不过,倘若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同时拥有这种双重的经验,也就是说,人们不仅意识到自己的自由,也感受到本身的存在,认识到自己不仅是物质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能对本身的人性具有完整的观点,而且那个赋予人们完整的人性观点的对象还会变成人们某项已达成的使命的象征。
如果人们可以让思考和感官这两种驱力或力量同时活跃地存在,也就是以思考的方式进行感知,并以感知的方式进行思考,人们的内在就会出现某种象征。这种象征是从人们本身的经历(席勒所谓的“对象”)衍生而来的,而且表达了人们已达成的使命,也就是一条已经统合肯定面和否定面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