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第二章 席勒对于类型问题的探讨】

我从席勒的许多个人特质中得出一个结论:席勒属于内倾型,而歌德比较倾向于外倾型,如果我们不把歌德本身突出的直觉力列入考虑的话。在席勒那些关于理想类型的描述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他在其中所显露的自我图像。席勒的论述会因为本身所属的类型而出现一种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我们如果想更全面地掌握席勒的思想,就不该忽略这个事实。这种局限性会使内倾型的席勒更容易发挥本身某一种已达到更充分发展的心理功能,却难以表现那些发展不完全,且带有劣势特征的功能,而且这些劣势特征还因为本身发展不足而必须依附在这些功能之下。由此看来,席勒的论述实则需要我们的批判和指正,而这种局限性也促使席勒使用了一套缺乏普遍适用性的术语。因为席勒属于内倾型,所以,他和内在观念之间的联结远远强过他和外在事物的联结。至于内倾个体与内在观念之间的关系究竟是偏向情感还是思考,就视个体的类型倾向于情感型还是思考型而定。

关注

除了意志(也就是完全依赖本身内容的意志)以外,人们在处理驱力之间的冲突时,还拥有无意识——孕育创造性幻想的园地——作为辅助工具:因为无意识可以随时经由基本心理活动的自然过程而塑造出象征,象征则“可以”协助意志达成调解纷争的任务。我在这里使用“可以”这个字眼是因为,象征不会为了效力于意志而自行进入意识领域,而是留在无意识里,只要意识内容的能量强于无意识象征的能量,这种情况就不会改变,而且这也是正常的情况。不过,在不正常的情况下,这两者的能量高低就会出现翻转,也就是无意识的能量会强过意识的能量。此时,象征虽能借助无意识的能量而浮现于意识的表面,却不被意识的意志和执行功能接受,因为意识的能量已经低于无意识的能量。无意识能量的高涨会让个体处于不正常的精神状态而出现精神疾病。
在正常的情况下,心理能量会被人为地导向无意识的象征,以便让无意识获得较多的能量而得以趋近于意识。倘若“本质我”(Selbst)可以和对立的两种驱力有所划分——在这里我们又再度触及席勒所提出的“个体核心的可区分性”的观点——倘若力比多可以被支配,这种划分就相当于把力比多从对立的两种驱力中拉回本质我,这么一来,心理能量就会往无意识流动。把能量投入驱力的力比多可被自由支配的范围,正是意志力的作用范围。意志力所显现的大量能量则任由自我(Ich)“自由地”支配,在这种情况下,意志会把本质我当成一个可能实现的目标。驱力之间的对抗越是阻碍进一步的发展,这个目标就越有可能实现。此时,意志并不会裁决驱力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它只会顾及本质我,也就是让可受支配的力比多能量往本质我回流,换句话说,就是内倾。内倾只意味着,力比多被留在本质我当中,而且不被允许介入驱力之间的冲突。由于力比多通往外界的道路已被阻断,它便自然而然地往内转向思考,但这种方向的翻转却会再度使力比多陷入冲突的危险当中,因为本质我与对立驱力的划分以及力比多能量回流本质我的内倾,会致使可受支配的力比多不仅脱离外在的客体,也脱离内在的客体,即思维。这么一来,力比多便完全失去了作用的对象,不再与意识内容有任何关联,而落入无意识。它会自动攫取无意识里既有的幻想材料,之后凭借幻想的能量而往意识领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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