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防范之所以如此必要,是因为乌托邦是唯一一个不允许一夫多妻制以及离婚的国家,除非出现了通奸或者家暴这种极为恶劣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议事会允许解除婚姻以及被伤害的一方再婚,但是实施恶行的一方将会臭名昭著,并不允许再婚。如果妻子没有任何过错,却不幸罹患重病,男人则不被允许违背她们的意志而抛弃她们,因为乌托邦人将这视为非常残忍以及背叛的行为。在一个人最需要他们的配偶耐心照顾自己时,却遭到了背信弃义的对待,这本身是暴戾残忍的。
但在现实中,往往是一对夫妻性格不合,经双方同意而分道扬镳,去寻找别的人以期望生活得更加幸福。但是这必须经过议事会的准许才可以离婚,他们需要经过深入的调查,但也不是十分容易就可以获得批准,因为议事会逐渐意识到,如果这种批准过于随意,将不利于维护已婚人士的婚姻稳定。
对那些婚后出轨或者破坏别人婚姻的人给予最严厉的惩罚。如果通奸双方都已婚,他们将被判处离婚,并且受伤害的一方被允许再婚,而奸夫淫妇将被责令充当奴隶。如果受伤害的一方无法忘记已婚的爱人,他们仍然可以继续一起生活,但是他们必须一同执行奴隶的劳动。有时如果犯错的一方认真悔改,而受伤害的一方劳作卖力,二人可能获得总督的怜悯而重获自由。再次犯罪者,就要被判处死刑。
他们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对其他罪行的惩罚,但这是留给议事会决定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丈夫有权纠正妻子、父母有权惩罚自己的孩子,除非他们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必须要公开惩处,以儆效尤。大多数时候,责令充当奴隶是最严厉的惩罚,因为对于罪犯来说,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把他们置于奴隶的地位,而且这对社会也是更有益的,责令他们进行劳动、把他们作为反面教材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阻止其他人犯罪。被责令充当奴隶的人,如果违抗命令、不服从安排、不愿意承担辛苦的劳务,就像野兽一样不想被拴住,不想被束缚,就会被杀死。而那些耐心地完成了繁重的劳务的人,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了,如果他们努力完成劳务,并且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那么他们有可能因判处刑罚的总督运用特权而减轻苦役或者获得赦免。
强奸未遂和强奸既遂受到同样的处分,在所有罪行中,蓄意谋划和真正实施被同等对待,因为乌托邦人认为,积极谋求恶行的人不能因为未遂而获得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