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十八世纪的二十年代,有一年冬天,杰尔神学院的看门人在等待第一场雪的降临,他逮到一只硕大无比的雄鹅,拔下它顶顶厚实和漂亮的三根大羽毛。他把羽毛放在壁炉架上烘干了几天,每天都会去闻闻,看看大鹅腺体里发出的臭味散了没有。春天说到就到,他来到要塞大墙底下的河边,感觉那里温度刚好。天气不冷不热,气温适中,各种气息强烈而鲜明。看门人坐在岸边,发现一朵蘑菇,闻着它的气味,琢磨着它是怎么长出来的。这当儿,他知道时机到了,那几根大羽毛“熟了”。
他择取一根,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将其修齐,从中部将羽尖削掉。然后,他用一根烧红的针刺过羽尖削掉后留下的洞眼,羽毛笔就成形了。最后,他用蜡线将削掉部分上方的羽毛缝合,这样写字的时候就比较好握:手指不会在笔管上打滑,就不会沾到墨水。他走进那间大教室,也就是一个小小的木头装饰的会堂,坐在院长的书桌旁。桌上放着一只墨水瓶。他把新做的笔在里面蘸了蘸,在桌边划拉了几条线,立马又用袖子擦掉。这支羽毛笔很好使,书写流利,看门人检查过了,虽然他目不识丁。他把书写工具放好,四下里看了看,偷偷摸摸地徐徐掀开桌盖。里面躺着把枪,和昨天那把一样。据说是用“生铜”做的。它有两根枪管。就在这时,他听见门口响起了脚步声,于是飞快地合上桌盖,起身告诉院长新的羽毛笔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