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Апрель】
理解自己的渺小,
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啊。
(一)二者当中只有一种——是让当前的、外在的物质条件,去引导自己的行动,而只是生活在时间和空间当中,感到恐惧、希望和不断地失败,苦恼呢?还是只由于精神本源而生活,让灵魂去引导自己的行动,不晓得有什么恐怖、幻灭、失败、苦恼,而生活于精神本源法则的爱当中呢?——二者必居其一。
生活,只能是其中的一种,不能贯通全部。生活,只有在精神本源克服了物质本源时,才成为生活。只有在这种胜利当中,才会有生活。(乱七八糟,但在脑子里是蛮有条理的。)
(二)对上帝的爱和对上帝的意识,正如同大地对大地的吸力和重心一样。巨大的重心的吸力也是无限的。对于邻人和动物的爱,正跟在全部吸力的互相关系里面的物体间的吸力相同。我们正确地认识上帝,正跟认识吸力完全相同。正如依据吸力的法则而知道吸力,我们知道上帝的场合,也是依据上帝的法则。上帝的法则即是依据爱的法则,对上帝的爱的法则,正跟对将其基础安置在重心上面的全部物体的吸力法则相同;个别物体间的吸力法则,则跟对个别生物的爱的法则相同。并且,正如我们之不知道全部重心是什么,甚至不能加以想象一般地,我们也不能够知道上帝,甚至于不能加以想象。可是,难于捉摸的重心无疑是存在着,与此相同,上帝的存在,也是无疑的。
对吸力的朴素的思索,只是上和下。想到更高一层,则地球有吸力。再高一层,则太阳吸引地球。太阳自己也被什么东西所吸引。等等。对上帝的思索也是一样。对上帝的最是朴素的思索,就是偶像。更高一层,就是基督、佛陀,等等。再高的,就是人格的神。但前者和后者,对于人类,都是不能达到的东西。前者和后者,作为观念和事实,都是难于避免的、不可缺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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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体和空间、时间和运动这些东西,把我及一切有生之物,从完全的神区别开来。怎么能够把上帝想象为个人的存在、被划分了的存在、为时间空间所束缚的存在呢?
(二)在我们的内部都存在着两种“自我”。具有肉体的自我,就是肉体和自觉的结合体,也就是肉体的生命,以及只有自觉的自我,也就是精神的生命——这两种自我。在儿童方面,可以发现精神的生命,同时,没有加上智慧和智慧的各种诱惑,可以发现完全纯洁的姿态。因此,它也就特别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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