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的车开过来,行吗?”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当他把我那辆奥兹车开过来时,我感觉自己好像抱着一袋铅。白上衣帮我把他塞进了前座。那家伙睁开一只眼,对我们说声“谢谢”,又睡着了。
“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醉鬼。”我对白上衣说。
“各色各样、各种举止谈吐的都上这儿来,”白上衣说,“他们全是流浪汉。这位看来还整过容呢。”
“得了。”我给白上衣一元小费,他谢了我。整容的事他说得不错。我这位新朋友的右脸又僵又白,有几处缝合的浅薄细疤,疤痕边缘的皮肤显得光滑。这是整容手术,而且是下了狠手的大手术。
“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带他回家,让他醒酒,直到他能够说出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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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酒吧刚开门做夜场生意的时候。这时屋里的空气还凉爽干净,每样东西都熠熠发光,酒保最后一次照镜子,看领带直不直,头发平不平。我喜欢吧台后面整洁的酒瓶,亮晶晶可人的玻璃杯,以及那份期待。我喜欢看人调制好当晚的第一杯酒,将它放在干净的杯垫上,把折叠整齐的小餐巾放在它旁边。我喜欢慢慢品尝。在安静的酒吧里喝下当晚第一杯安静的酒——简直妙极了。”
我赞同他的说法。
“酒精就像爱情,”他说,“初吻神奇,二吻亲密,三吻就成惯例了。接下来你会脱掉女孩的衣服。”
“这不好吗?”我问他。
“那是高层次的刺激,却是不纯的情感——从美学观点来看是不纯的。我并非蔑视性爱。它是必要的,不一定丑陋。但它总是需要经营。让性爱富有魅力是一项十亿元的产业,省不了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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