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的车开过来,行吗?”我把停车券交给他。
当他把我那辆奥兹车开过来时,我感觉自己好像抱着一袋铅。白上衣帮我把他塞进了前座。那家伙睁开一只眼,对我们说声“谢谢”,又睡着了。
“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醉鬼。”我对白上衣说。
“各色各样、各种举止谈吐的都上这儿来,”白上衣说,“他们全是流浪汉。这位看来还整过容呢。”
“得了。”我给白上衣一元小费,他谢了我。整容的事他说得不错。我这位新朋友的右脸又僵又白,有几处缝合的浅薄细疤,疤痕边缘的皮肤显得光滑。这是整容手术,而且是下了狠手的大手术。
“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带他回家,让他醒酒,直到他能够说出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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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那种好像永远过不完的早晨。我无精打采,倦怠,迟钝,过去的分分秒秒宛如落入了真空,带着软绵绵的呼呼声响,好像脱落的火箭。鸟儿在外面的灌木丛里叽啾,汽车在月桂谷大道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通常我甚至听不见那些汽车。可我此刻忧思着,急躁着,刻薄着,过分敏感着。我决定以喝酒来消灭宿醉。
通常我不是个晨间饮酒者。南加州的气候温和得不适合晨饮。你的新陈代谢不够快。但这次我调了一大杯冷酒,坐在安乐椅上,敞开衬衫,挑出一本杂志,阅读一则荒唐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家伙有着双重生活和两位心理医生,一个是人,另一个是蜂巢里的某种昆虫。这家伙老是在这两种生活里来回穿梭,整件事情跟性感女人一样愚蠢,却有一种离谱的滑稽。我喝酒很小心,一次啜一小口,当心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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