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沈括

▷序

予退处林下,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萧然移日,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及事近宫省,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大夫毁誉者,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不系人之利害者。下至闾巷之言,靡所不有。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卷一 故事一

上亲郊庙,册文皆曰“恭荐岁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末乃有事于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后;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其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于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谓“正祠”。
正衙法座,香木为之,加金饰,四足,堕角,其前小偃,织藤冒之。每车驾出幸,则使老内臣马上抱之,曰“驾头”。辇后曲盖谓之“筤”。两扇夹心,通谓之“扇筤”。皆绣,亦有销金者,即古之华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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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贡院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设位供张甚盛,有司具茶汤饮浆。至试学究,则悉彻帐幕毡席之类,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毡幕及供应人私传所试经义。盖尝有败者,故事为之防。欧文忠有诗:“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以为礼数重轻如此,其实自有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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