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开中国艺术:启发全球视野的当代名家25讲​》

「献给我们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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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历史学的视角 shimo.im/docs/rp3OMOnb92FbQ4km
▷概述:中国艺术的25个面向 shimo.im/docs/XKq42gW8gluMxZAN

《艺术、印刷和早期现代中国的文化语境》朴锺弼

印刷业在晚明的扩张为许多创新提供了可能。众多商贾抓住出版的商机,从而带动了出版业的蓬勃发展。宋元时期,杭州、建阳等城市逐渐成为出版业中心。但是从16世纪开始,出版业逐步发展为区域性产业,在湖州、新安、南京等其他东南部城市涌现了许多商业出版机构。在这些区域性出版业中心,出版商为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而激烈竞争。较之从前,更为廉价的纸张和日渐增多的竞争有助于降低刊刻成本。即以13世纪和16世纪相比,苏州木刻的成本就降低了近90%。更低的生产成本导致市场上的书籍更加廉价,从而让中产阶级可以从公开市场上购买到书籍甚至建立起私人藏书楼。例如,建阳是明代最大的商业出版中心之一,那里已知的近1700个牌记中,约有90%是在16世纪以后出现的。因此,相比于此前少量的“善本书”仅供应给更为殷富的藏家,16世纪中叶之后则标志着所谓“大规模印刷”时期的开始。
写作者的日渐增多吸引了不同的社会群体,这维持了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阅读兴趣。对于未曾谋得一官半职而又受过教育的文士而言,写作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替代性职业,也是一种体面的谋生方式。16世纪中叶之后,文人开始公开售卖他们精心结撰且颇具创意的劳动成果。事实上,那些把写作比喻成体力劳动的说辞如“笔耕”“砚田”等,很快便流播开来。此外,女性也成为文字作品的重要消费者和生产者。到17世纪,几乎每个主要城市都有女性在积极从事写作、出版,并参与讨论他人的文学作品。女性在利用写作这一媒介方面卓有成效,而这也最终招致了保守的男性文人充满嫉妒的攻讦。据史书记载:从14到19世纪,约有3500位女性诗人出版过作品,而这大概仅仅是中国历史上富有文才的女性中的一小部分。
16世纪之后出版的书籍反映出大众市场和读者群体多样的兴趣。经典著作仍然重要,但是其他领域的知识和休闲娱乐类书籍也很受欢迎。最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还印刷了大量服务于娱乐休闲或社会日常生活的书籍——小说、戏剧、日用类书、历书、尺牍手册、刺绣手册、诗歌(主题涵盖从爱情到政治)以及艺术书籍——这些书籍广布于早期现代中国的社会之中。

一向标新立异的作家兼评论家李贽(1527—1602年)曾尖锐地谴责在同时代的文人文化中普遍存在的“虚伪”现象,这是一个在早期现代中国的社会中,对真正的士人难以辨认时所表现出的痛苦状态。他定义了那些试图模仿高雅艺术和文学的皮相却没有完全理解实质者,都是装腔作势之徒与窃贼。李贽声称,只有真正的士人才能创造出富有创新精神、真正的艺术和文学。与之相仿,李贽的朋友——大名鼎鼎的“公安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经常被归为非正统的反叛者,或文学领域中个人化表达以及个人主义的捍卫者,而他们也强烈反对艺术中的模仿因袭。因此,“真”这一术语不仅涵盖了行为特质,也同样适用于文学和艺术创作。一些17世纪的画家、作家和思想家以敏锐的自我意识激发了对文化皮相的反感。事实上,我们找到了为数夥颐的宣扬“真”的著作,这一观点与当时流行的其他文化关键词密切相关。
那么,一个人如何才能证明他或她的“真”,声称自己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或作家呢?“真”的概念与术语“奇”之间具有强烈的语义学和符号学关联。如果某人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或作家,而非蓄意冒充的话,那么其创作就应该在表达上展现出独特性与原创性的品质。在早期现代中国的语境中,“奇”适用于一些独特而巧妙的东西,一些不为艺术消费的公众所知晓的东西,以及一些与前人所作迥然不同的东西,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它绝非人们在当时出版的书籍中能够轻而易举就找到的东西。人们通过给作家和艺术家贴上“奇”这个标签,来表达对他们极大的肯定。因此,许多评论家和艺术家贬低使用“如何作画”的书籍和画谱,指出它们对个人风格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也就不足为奇了。像董其昌(1555—1636年)和赵宧光(1559—1625年)这样的文坛领袖就曾经发表评论,反对使用这些书籍,说它们只包含往昔的糟粕。与之相反,在当时艺术大家的作品中,也可以看到尚“奇”的图像暗示。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期,许多艺术家发展出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图画方式。他们即被现代历史学家称为“个人主义者”的群体,其中包括陈洪绶、弘仁(1610—1664年)、髡残(1612—约1674年)、龚贤(约1619—1689年)、朱耷(1626—1705年)以及石涛(1642—1707年),他们的作品在风格和表现方面都是完全独特的。陈洪绶《黄流巨津图》(图3.4)就是一个十分贴切的例子。画作的表面颇为平整,视角既扭曲又不符合逻辑,波浪较为图案化,前岸的空间模糊,而波浪与船只尺寸的比例很是奇异,这些特点都明确地挑战了当时标准的山水画范式。

图3.4 陈洪绶(1598—1652年),《黄流巨津图》,明代。绢本设色,纵32厘米,横25.5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关注

上文提及的观点和价值观共同定义了一个艺术理想,其中包括真实性、创造性和个人独特性。它不仅存在于文化创作,还存在于现实生活和个人感受。假设人们必须首先是内心真实的,然后才能使这种真和自发性外显出来。因此,在这一历史时期,个人主体性和敏感性的问题得到了远逾于往昔的关注和重视。早期现代中国的文学中,“情”是最为人所好的术语,因为它概括了一种新的文化范式。源于个人激情的“情”,被认为是一种超越性欲的基本人类情感。事实上,它是人际关系中唯一且最重要的基础。艺术和文学中对“情”的重视和强调,挑战了更为保守的儒家道德解释,而儒家道德恰恰强调和谐的逻辑与社会秩序。因此,借由个人感受的推崇,这种对“情”的重视提供了一套新的创造性工具。在这个时代,对它的定位要重于传统价值观,甚至重于“理”“教”“孝”“忠”和“节”在内所有人生价值观的基础。正如冯梦龙(1574—1645年)在《情史》中指出的那样:
自来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
这里,在将“情”作为哲学推理中心的同时,冯梦龙也强调了“真”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他并非在赞颂“情”本身,而是宣扬其带来的种种影响。例如“忠”“孝”“节”都必须是“真”的,而且不可能借由学习获得。“情”只能源自一颗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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