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即信仰:英国艺术运动的十个瞬间》by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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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
介乎现象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而为津梁。
——蔡元培
在艺术作品中各民族都留下了他们的最丰富的见解和思想;
美的艺术对于了解哲理和宗教往往是一个钥匙,
而且对于许多民族来说,是唯一的钥匙。
——黑格尔,朱光潜 译
分离派认为信仰高过律法。《失乐园》的作者弥尔顿也是这股信仰思潮中的代表人物。弥尔顿认为律法可以发现罪,但不能去除它,只有恩典可以。他们所指的律法是道德规则的意思。在神学史上,从《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的作者圣托马斯·阿奎那开始就认为法律所下的定义即“道德律”,认为法律是行为的规范或准则,人们依照它去实践或戒避行动。道德律也包括“自然道德律”。阿奎那以为,自然道德律的最基本内容和原则是“行善避恶”,这是人类原始而基本的伦理经验,是一种实际的道德命令。它是包括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全人类共同的基本伦理原则、道德基础。
反律法主义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解上帝和基督的方式,除了认为信仰高过律法,也认为上帝显现在自然和世间万物中,有类似泛灵论的因素。在威廉·布莱克的诗作和画作中,随处可见这样的想法。但布莱克的另辟蹊径不仅在思想上,也在对宗教的理解上,对道德、理性和信仰有他自己的看法。他甚至创造了一套新的创世神话,将造物主称为“由理生”(Urizen)——一名长发披散、吹胡子瞪眼的男子。有人认为这个形象代表了《圣经·旧约》中家长式的上帝,但这个形象更像是被物质世界困扰的巨人,是布莱克所反对的启蒙理性的化身。布莱克认为牛顿、培根和伏尔泰等启蒙哲学家和科学家所提倡的自然宗教是人类理性制造的假偶像,对此需要用想象力和潜能对抗。由理生则是被自然律法所困的世界的主人,布莱克说:
人类的欲望
被自己的视野所限制
没有人可以渴望
他无法理解的东西
他认为唯物理性的世界观是一座监狱,因为唯物主义的视野是有限的。
图注:《由理生》,威廉·布莱克,17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