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福永光司​

▷新订版序(如图)

庄子勾勒出大鹏的逍遥——振翅间掀起惊涛骇浪,乘飓风而上,展翅翱翔。这是大鹏雄浑壮阔的飞翔。然而,不言自明的是,大鹏实则暗指那些超脱于世间纷扰之外的绝对者。绝对者是不受凡尘琐事束缚,向着更为广阔之世界阔步而行的至大之人。于庄子而言,绝对者即超脱者。凡世之中充斥着无奈、妥协、自欺与沉迷。这些杂念都是让人精神滞留凡间而无法超脱的阻力。遑论还有那些来自价值与规范的恐吓,紧紧束缚住人们健全的生命。那些苍白的思维陷阱,让人们忌惮过去、恐惧未来。这一切都在阻碍人们飒爽的生命与健全的精神的超脱。而超脱者则冲破了一切的束缚。庄子认为,只有超脱之人才能解放世人,为世间带来美丽、光明与和谐。而大鹏,正是这超脱之人的象征。(节选)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此段在上文“莫若以明”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以明”——立足于绝对智慧之上的具体含义进行说明。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意在对是非之争的源头,即“是”与“彼”的区别及二者之间的相对性进行说明。人们在存在世界之中区分“是”与“彼”,将自己称为“是”,将他人称为“彼”。然而,区分开“是”与“彼”的本质区别到底是什么呢?假设现在我们将自己称为“是”,将他人称为“彼”,那么此时将他人称为“彼”的我们自身,从他人的角度来看,岂非同样应被称作“彼”?于是,一切存在便皆可称为“是”,亦皆可称为“彼”。并且,“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人的判断是极为单方面的,有些道理自“彼”的角度也许无从得知,却能“自知”——站在“是”这一边便显而易见。简言之,“彼”与“是”是相对的,“彼出于是,是亦因彼”,也就是“彼是方生”——“彼”与“是”相辅相成,二者只是相对的概念。这正是逻辑学家惠施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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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将思考深入一些则不难发现,天地间的一切现象、一切价值判断都符合“是”与“彼”之间相对性的道理。生与死、可与不可、是与非的对立都是一样,归根结底都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概念。矛盾与对立,才是存在世界拥有的真实面目。万物生死更迭,在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之中,只有这一变化的过程是绝对的。而将这过程分为“生”与“死”两部分看待,不过是人们带着偏见对事物进行区分罢了。同理,世间万物,将其立于“可”的立场,则无一物非“可”;将其立于“不可”的角度,则无一物非“不可”。人们将这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的实在世界,看作或可或不可,这大概只能归结于人心中的妄执了吧。
所以,绝对者——圣人——能够看破实在的真相,他们“不由而照之于天”——在万物的差别与对立面前,不做主观的区分,而是将万物原本之态当作自然本身,将其看作绝对的“一”之世界。“亦因是也”——“是”指真正的是,也就是天,即自然。圣人同样也遵循于天。不过此处的“是”,可以说已并非是“因非因是”的“是”,即与“非”相对的“是”了。此处的“是”应指包容一切对立与矛盾的绝对的“是”。这之中,“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是”同时也是“彼”,“彼”同时也是“是”。这之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与“非”合而为一,包含于“彼”之中;“此”中同样也包含了融为一体的“是”与“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在这个超越了一切差别与对立的绝对世界之中,没有任何“是”与“彼”之对立。并且,一切“彼”与“是”互相失去了与自身对立之物后,便形成了“莫得其偶”的境界。这一境界被庄子称为“道枢”——实在的真实之相。“枢”原本是指帮助门板开阖的转轴。将转轴嵌入起固定作用的圆孔之中,门即可随意开闭。同样,道之“枢”建立在超越了一切对立与矛盾的绝对的“一”之上,足以自由自在地应对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并且,在道枢的境地中,“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是”与“非”中皆包含着无穷的真理。也就是说,“此”与“彼”、“是”与“非”等等一切对立包含的相对性,在根源之处已经融合为一体了。“以明”说的是,应该具备观照这环中道枢——万物齐同的实在真相——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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